小餐馆餐厨垃圾肆意乱倒?罚!

2015年6月1日,呼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决定中要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按规定将餐厨垃圾提供给取得特许服务许可的收运单位。在日常工作当中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存放,不得混放、混装或随意倾倒、堆放;不得自行清运、处置或出售餐厨垃圾。决定已经发布一年多了,然而部分餐馆仍将每日产生的餐厨垃圾随意倾倒在树坑、雨水箅、污水井里。

满都海西巷一家餐馆的刘姓店主与侯先生有着同样的无奈,“由于满都海西巷巷子狭窄,自从我开店以来,从未有人来回收过餐厨垃圾,由于我的餐馆规模小,每天产生的泔水也不多,便把泔水倒在了街边的井盖、雨水箅处。”

2015年4月22日,呼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杰翔签署了一份《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15年4月13日呼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支队业务一科徐姓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呼市共有餐饮单位10000余家,其中取得餐饮经营许可证的有8000余家,未取得该证的有2000余家,与呼市城环环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呼市餐厨垃圾收运监管责任书》的餐饮单位共有400余家。

对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私自倾倒,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未签订收运、处置服务协议的单位收运的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部分私自倾倒餐厨垃圾的小餐馆,在能接受说服教育的情况下,城管部门不会予以罚款;若说服教育后依然有不合规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将依照《决定》进行处罚。呼市城管部门此前也与呼市交管部门联合查处过私自收运餐厨垃圾的车辆,共没收了十余辆车。

今后,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与呼市四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向呼市未涉及餐厨垃圾正规收运的多家小餐馆,加大力度推广签订《呼市餐厨垃圾收运监管责任书》,让呼市多数小街巷餐馆产生的餐厨垃圾尽量都。这项工作马上将开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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