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倒计时

立法助推

长沙10月开启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日前,《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后正式出台。随着10月1日《条例》实施,长沙也将进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

《条例》围绕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保障和监督、区域协作等,对生活垃圾管理及分类作出了具体规定。

关于未分类投放是否会处罚的问题,《条例》也给出了明确答案。其中,对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处罚并非目的,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从自己做起,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邓鹏宇在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条例》正式实施前,长沙城管部门将集中开展执法教育劝导活动,向市民开展全面宣传。实施后,还将通过推广一批优秀典型、加大违规案例曝光力度发挥执法震慑作用,督促市民主动参与、正确分类。

回应疑问

垃圾处置末端可满足全市分类需求

“我们扔垃圾时分好类,处理会不会又是‘一锅端’?”“垃圾四分类后,有地方去吗?”……针对部分市民的疑问和担忧,市城管执法局固废管理处处长钟庭介绍,长沙已初步构建了“4+X”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四分类”垃圾的末端处置能力可以完全满足全市垃圾分类需求。

以厨余垃圾为例,长沙厨余垃圾处理项目设计日处理能力约2000吨,目前每日收运量约600吨,仅为设计处理能力的三分之一左右。“这也侧面证明了目前前端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钟庭说。

市城管执法局最新的一组数据显示,8月11日各区厨余垃圾收运量在生活垃圾中占比从4.2%到8.8%不等。“从我们前期调研和督查情况来看,分类投放中还存在居民‘知晓率高、参与率低;支持率高、准确率低’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今年长沙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要达到全部生活垃圾处置量的10%以上。

长沙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

餐厨垃圾:

实行特许经营模式,通过专业公司上门收集、全覆盖收运、单独资源化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

厨余垃圾:

实行居民分类投放、小区分类收集、环卫部门或专业公司集中转运、全市集中终端处理;

其他垃圾:

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目前清洁焚烧率已超过80%;

可回收物:

主要通过市场化运作,由再生资源公司实行回收利用;

有害垃圾:

由长沙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实行专业化、无害化处置;

“X”:

“四分类”以外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实行源头分流,主要通过资源化利用项目就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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