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工业园物业代收“生活垃圾费”非临街企业质疑为何按厂房面积收?

“临街生产经营单位应按门前道路面积收生活垃圾费,但园区物业部却对所有企业都按照厂房面积收钱。”刘先生说。

2016年企业入驻 2021年突然开始收“生活垃圾费”

2016年,刘先生的企业入驻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2021年初,园区物业部让他补交2020年全年“生活垃圾费”,对此他很费解。“我不是临街企业,每次企业纳税的时候也都会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这部分费用是包含垃圾处理的,为什么还要交费?”

刘先生说,2021年,他的疑惑迟迟没能得到解释,因此拒交了这笔钱。2022年3月23日,物业部再次联系他,让他交生活垃圾费,“他们说,如果不交钱,就要给工厂断电。”根据刘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垃圾费1至5月1620元;6至12月1358元;1至3月582元”。刘先生说,“他们给的是2021年全年垃圾费和2022年1至3月垃圾清理费,合计3560元。”

刘先生说,他询问物业部收费依据,对方给他出示的《西安泾河工业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高陵县物价局2021年12月20日)显示,收费项目为“生活垃圾处理费与垃圾场(厂)收费”;收费主体“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主体为园区管委会,收费主体可委托有关单位代收”;“垃圾场(厂)收费……由垃圾填埋场管理单位向倾倒车辆(或单位)收取的费用。”单位缴纳“临街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门前道路面积按每月进行交纳,标准为0.35元/月·平方米。非临街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在岗职工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由单位按月交纳,标准为1.00元/人·月。”

物业:实际按0.27元/平方米·月收取

刘先生说,2020年6月前,他的厂房面积为1200平方米,之后厂房更换为718平方米,“2021年,他们让交2020年的生活垃圾费,文件、收费明细都没有。”

刘先生说,他的工厂没有临街,门前的面积也没有那么大,工厂也没有那么多工人,但费用却并不少,“收费不符合他们出示的文件,但他们让我按这个标准交钱,还说是园区让他们代收的。”2022年初,他曾联系泾河工业园管委会、高陵区城管局、高陵区城管局园区执法大队等单位,但始终没搞清楚这笔钱为啥要收,“有关部门都说他们没收。”

泾河工业园管委会:不会向企业收任何费用

高陵区城管局:曾按文件收过,2022年开始不再收生活垃圾费

物业负责人:是代城管局收,园区周围道路都算园区,故按经营面积计费

3月24日下午,华商 再次联系泾河工业园物业部王姓负责人称,园区的生活垃圾费一直由他们代高陵区城管局收取。2020年前,因为园区属于在建项目,相关的费用收取此前一直没有明确,为减轻企业负担,“生活垃圾费”由物业代缴。2021年开始,他们要求园区企业交生活垃圾费,“城管局是当年收取往年全年生活垃圾费,因此2021年收取的实际是2020年的生活垃圾费。2022年收取的是2021年全年的费用。”她补充说,“2022年肯定还是按标准收……你们可以去城管那里了解一下,我也是刚从那了解回来的。”

对此,刘先生说,“作为企业负责人,合理的收费,再高我也会承担。物业出示的文件是‘临街生产经营单位应按门前道路面积收生活垃圾费,非临街生产经营单位应按在职工人数收取生活垃圾费’,但园区物业部却对所有企业都按照厂房面积收钱。我不知道交这笔钱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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