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论坛 6月17日消息 近段时间,有 络传言“赛得利生产导致环境污染”,北岸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分析研讨会,积极探索解决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对 友反映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要求赛得利公司积极推进环保设施改造提升。现通过图文对比,以问答形式,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应答全文如下:
1、赛得利(福建)差别化纤维是什么项目?
答:赛得利(福建)差别化纤维项目由新加坡金鹰国际集团投资兴建。项目位于北岸开发区东吴临港工业园区,占地面积2000亩,总投资约35亿元人民币,建设四条差别化纤维生产线,年产20万吨。该项目采用欧洲最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整个项目建设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四个部分。项目拥有自备热汽电厂1座、污水处理厂1座并引进国外最先进的两套废气回收系统。一期和二期工程分别于2008年10月和2011年9月通过省环保厅环评审批,2015年1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于2015年2月颁发了排污许可证。截止2014年12月底,共完成产值约18亿元,实现税收2000万余元,增加就业岗位1000余个。
2、什么是再生纤维素短纤维?
答:赛得利生产的产品是再生纤维素短纤维,俗称“长在树上的棉花”。赛得利的生产工艺就像蚕吐丝一样,就是把树木制成的木浆“吃进去”,通过一系列生产设备纺成丝(如蚕吐丝),接着洗涤、烘干,最后“吐出来”再生纤维素纤维,外形看起来就像棉花。再生纤维素纤维生产属于纺织行业,且与合成纤维(如涤纶、尼龙)生产有很大的区别。合成纤维的原材料来自石油化工产品;而再生纤维素纤维的原材料来自树木,是100%天然纤维,可自然降解。
再生纤维素短纤维有棉花般的吸水性和透气性,更有色泽艳丽,穿着舒适、可纺性好等特点,可以单独纺织或与棉花、涤纶及各种纤维混合纺织,是日常生活用品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材料,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纺织,比如做纺纱织布、服装面料等;二是无纺,就是非纺织品,如湿巾、无纺购物袋、个人卫生用品、医用防护服等。
3、赛得利公司在环保方面投入如何?
答:赛得利项目建设期间已投入巨资进行环保设施建设,投产后为进一步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再投入大量资金对环保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环保总投资为6125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7.5%,是山东日照同类项目(2亿元)的3倍。赛得利目前建成1套处理能力为100,000m3/h的WSA处理工艺和4套处理能力分别为60,000m3/h的二硫化碳回收废气处理装置;热电厂配套建设炉内、炉外两级脱硫+脱硝+电袋除尘设施;建设日处理能力6万吨的污水处理厂。
4、环保部门如何监管“三废”排放情况?
答:对赛得利排放情况的监测有3个方面。首先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手工监督性监测(目前是每月一次)。包括监测废水、锅炉废气、工艺废气、厂界噪声、厂界外环境空气质量、周边居民区环境空气质量等方面内容。其次是在线监测。赛得利公司的锅炉烟气、工艺废气、污水厂排放口都安装了在线监测仪器,实时不间断对排放的相关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将在线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各级环保部门在线监控中心。第三就是在企业周边设立了2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24小时不间断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我市夏秋多南风,冬春多东北风,因此在工厂北面的东坑村、西南面的度下村分别建设了一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确保实时、准确反映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情况。监测数据可通过市环保局 站等途径进行查询。
5、赛得利生产时为什么会产生“臭气”?
答:赛得利公司排放废气的主要特征污染物是硫化氢、二硫化碳,而人类对这两种污染物反应十分敏感。
人类所能感知到的臭气分为六个等级,分别是:
污染物(单位mg/m3) | 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 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 | 臭气强度0 | 臭气强度1 | 臭气强度2 | 臭气强度3 | 臭气强度4 | 臭气强度5 |
无臭 | 勉强可感觉气味 | 稍可感觉气味 | 易感觉气味 | 较强气味 | 强烈气味 | |||
H2S | 0.06 | 0.01 | 0 | 0.0008 | 0.0091 | 0.911 | 1.0626 | 12.144 |
CS2 | 3 | 0.04 | 0 | 0.0039 | 0.0196 | 0.1964 | 1.964 | 19.64 |
人类鼻子可感知到的硫化氢、二硫化碳浓度分别为0.0008mg/m3和0.0039mg/m 3,而国家规定的厂界标准值为0.06mg/m3和3mg/m 3;据5月份监测,居民区硫化氢浓度为0.004mg/m3,二硫化碳未检出(检出限为0.03mg/m3)。所以会出现企业已经达标排放了,居民区硫化氢、二硫化碳浓度也达标了,但人体仍可感知到臭味的情况。
6、如何解决“臭气”排放问题?
7、赛得利公司排放的废水会不会影响周边海域环境?
答:赛得利公司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6万吨,目前公司每天产生的实际污水量为3.2万吨左右,因此污水处理厂完全可满足需求。污水处理采取“物化+生化”工艺后,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引至指定海域排放,远期纳入湾外排放;从市环保局信息中心的自动监测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督性监测数据看,赛得利公司的废水排放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经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对排污口附近海域海水水质监测,废水排污口附近海域水质受赛得利项目生产废水排放的影响不大。此外,赛得利还建有环境风险四级防控体系,设立2个容量各40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罐,1个容量80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的物料和受污染的水体进入厂区外环境。
8、晚上的时候,赛得利公司产生的噪音非常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请问这些噪音来自哪里?如何解决?
答:赛得利项目主要噪声源有:二硫化碳回收车间、污水处理厂风机。赛得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治理:(1)对噪声偏高的8台二硫化碳回收新鲜风机安装消声器,计划2015年6月底完成安装调试;(2)污水厂曝气罗茨风机噪声偏高。将罗茨风机更换成较低噪声的离心风机,计划2015年6月中旬完成前期工作,2015年9月15日前完成并投入运行。
9、赛得利公司是否承诺减少产能?
原文:
关于赛得利减少产能的 告
(赛得利[2015]第SFJ-D-0089号)
北岸管委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我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上午已经停止B、C两条生产线。
特此 告。
赛得利(福建)纤维有限公司
10、赛得利公司是否承诺并落实环保设施提升改造?
原文:
关于赛得利环保设施提升改造措施落实承诺
(赛得利[2015]第SFJ-D-0088号)
北岸管委会:
赛得利各项环保设施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目前各项排放数据均达到并低于环评批复要求,针对公司周边居民对排放气味反映较为敏感的问题,我司与市环保局密切配合,为有效地降低气味、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司计划对环保设施进行进一步提升改造,现承诺如下:
一、完善污水厂生化池废气处理:
污水厂生化池曝气时会产生混杂气味,我们将采用加盖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和除臭处理。为了达到有效治理,我司和环保局专家一起到重庆坦布尔及江苏德立德实地考察,加盖后的收集处理方法、效果;目前已完成招投标、技术评估、合同签定等前期工作,6月底开始施工,10月底前完成并投入运行。
二、减噪措施:
经过排查,目前公司主要噪音源有:CS2回收、污水厂风机,我司将对噪音源进行治理:1.CS2回收8台新鲜风机噪声偏高,对风机增加消声器,6月底完成安装调试。2.污水厂曝气罗茨风机噪声偏高。将罗茨风机更换成较低噪声的离心风机,已完成合同签订,9月15日前完成安装并投入运行。
三、提升纺丝车间废气处理:
目前纺丝车间环排气体经过210米排气塔对外排放,是造成对周边居民区主要污染源;
1.5月份我公司邀请清华大学、江纺院、市环保局专家、教授共同研讨,对现场进行改善;
a、按设计院调整方案对纺丝车间环境排风及暖通送风各点风速进行调整,减少气体泄漏;
b、对牵伸切断密封、风管堵塞疏通、二浴回酸桶加取样阀及液封水位改造加深等,确保车间处于微负压状态,减少气体泄漏。
2.下一步我司计划将现在纺丝车间环排气体进入210米工艺排气塔直接对外排放的气体引到锅炉焚烧,实现减少环排气体对外排放的目的,为此,我司将新增加一台抽凝机组,要求市政府及环保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在一个月内批准完成,企业在一年实施完成。
四、改善提升酸站凉水塔废气治理:
酸站凉水塔运行过程中,极少气味随循环水扩散出来。目前已有初步处理方案,待进一步论证通过,力争于2016年6月底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行。
赛得利(福建)纤维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北岸管委会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全程监督赛得利公司环保设施提升改造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排放的废水、废气和产生的噪音对企业周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否则,政府将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直到群众相对满意为止。
11、赛得利差别化纤维项目当初建设投产时是否做过海洋环评论证?
答:赛得利(福建)差别化纤维项目建设前期就做过海洋环评论证,论证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进行,论证结果为赛得利差别化纤维项目建设投产不会对我区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12、近来 络上有传赛得利污水乱排放,并配有图片,是真的吗?相关部门有没有对周海的海域的水质进行检测吗?
答:区海洋与渔业行政部门局每半个月就对我区周边海域的水质进行检测,尤其是周边养殖区的水质更是重点检测对象,到目前为止,水质检测均为合格,未发现有污染水质的现象存在。
络上的部分图片与现实有偏差,有误导性,部分图片是直接套用了其他不相关的图片过来的。(详见下面图片对比说明),所以请广大人民群众不要盲目的听信 络上面没有经过证实的言论,更不要去传播它。
针对目前 络上不实传播的图片,我们一一进行了澄清:
1.管道照片:
实际情况:该图中的管道,实际是正在施工中的金钟水利枢纽工程所用的管道,该工程将为北岸辖区提供生产、生活用水,与赛得利(福建)排污管道无关。
2.排洪渠照片对比:
( 络图片)
(现场照片)
解释: 友称污水直排,并上传一幅排洪渠中水成黑色的图片。事实上,该处为厂区西侧的排洪渠,之所以照片中的水的颜色成黑色,是受天气和拍摄角度所致。该排洪渠非污水排放口,它直通大海,海水清澈,鱼类成群,常有附近居民前来垂钓。
3.水沟照片对比
( 络图片)
(现场照片)
解释: 友称之为被污染的水沟,指责赛得利(福建)污水乱排。事实上该照片的拍摄地点位于赛得利(福建)厂区东侧约300米外一处没有流动的死水,与赛得利(福建)没有关系。
4.养殖池照片对比:
( 络图片)
(现场照片)
(现场照片)
解释:该处为赛得利公司东侧的一养殖场,立体式养殖九节虾和花蛤,产品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出口韩国、澳洲等地,不存在污染。 络图片中的水显深褐色,因受光线和拍摄的角度影响。
5.排海口照片对比:
( 络图片)
(现场照片)
解释:该处为环保部门指定的赛得利公司排海口。赛得利公司的工业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厂的多道工序处理后,经省、市环保部门在线同步检测达到国家指定排放标准后,进行排放处理。 络图片中,废水排放时造成海水的颜色不同,应该是排放时冲起海底的淤泥,造成海面暂时浑浊,退潮时表现得比较明显。环保部门对排放口周边海域的水质进行检测,到目前为止,水质检测均为合格,未发现有污染水质的现象存在。
13、最近 络上传秀屿区平海镇平海村和月塘镇西园村的牡蛎和缢蛏有毒不能吃,我区的水产品能吃吗?
答:牡蛎和缢蛏是滤食性贝类,主要摄食海水中的藻类等浮游生物,目前正值海水水温逐渐升高的季节,海水中浮游生物繁殖加快,贝类摄食了该海区中含有毒素的藻类等浮游生物导致体内含有微量腹泻性贝类毒素。
腹泻性贝类毒素是由生物生态引起的,跟工业污染都没有关系,而且腹泻性贝类毒素0.05MU/g是非常低的一个数值,只要煮的久点也是可以食用。
我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也定期对我区养殖的牡蛎、缢蛏、鲍鱼、花蛤等水产品进行抽检,并将样品送到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检测,到目前为止,检测各项系数均为正常,所以请广大人民群众放心食用。
14、村公告栏里有“织纹螺有毒,不用食用。”的通告,是否受到了工业污染?
答:不是的,织纹螺俗称加锥螺、麦螺,其所含的毒素的主要成分是河豚毒素及其衍生物。织纹螺是否有毒与其种类有相当大的关系。在福建省常见织纹螺中,光织纹螺为剧毒织纹螺,人类少量误食就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粗肋织纹螺为微毒织纹螺,只要不是一次性食用太多,一般不会引起中毒。织纹螺可能某一时期无毒,某一时期有毒;某一海区无毒,某一海区又有毒;甚至同一海区潮间带无毒,潮下带有毒。
前段时间,黄石镇有发现因为食用织纹螺中毒的事件,所以广大人民群众在分不清织纹螺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食用织纹螺。
15、都说现在的污染比较严重,养殖的水产品都不能吃,我区的养殖情况如何?
答:一个区养殖的水产品有没有被污染,看育苗最能看出来,因为苗种在幼期的时候免疫力是最差的,如果这时候水质有被污染,就会出现很高的死亡率,而我区这几年的育苗成活率都是非常高,另一方面今年在花蛤的养殖区内还出现了蚬,这是几十年都没有出现的,蚬只有在生长环境非常好的情况下才能生长的,这都说明我区的海域是没有受到污染的。
16、前阵时间, 传“海蛎被污染,有部分海蛎长肌瘤”,是否属实?
17、赛得利公司是否可以参照其他公司做法,对社会公众开放?
1.普遍开放阶段。对全区38个行政村进行普遍开放,按照每天安排4个行政村(上、下午各2个),每个行政村安排20人组成参观队伍(大约10天)。
2.过渡开放阶段。完成普遍开放后,按照每周举办一次开放日的频率,逐步引导开放日活动转入常态。
3.常态化开放阶段。按照一个月举办一次开放日的频率,正式实现常态化管理。
18、赛得利公司公众开放日参观人员是如何安排的?
答:由各村支部选出参加“公众开放日”的具体参观代表名单, 所在镇备案统一安排参观。在普遍开放阶段,每天安排4个村参观(上下午各2个),每个村选出20名村民代表参与;在过渡阶段和常态化阶段,各村支部根据群众的意愿和需要选出参观人员名单,并 所在镇备案统一安排参观,每次参观人数不超过40人。
19、赛得利公司公众开放日的参观行程是什么安排的?
答:赛得利公司北门集合(简短的安全培训)→乘坐大巴进入厂区→项目部简易展厅→项目部接待室→打包车间、成品库→浆粕库(原材料库)→污水在线→废气在线→酸站→从赛得利北门离厂
20、各村环保监督员是如何产生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答:此次计划在开发区25个村聘任村级环保监督员,其中东埔镇13个村,山亭镇7个村,忠门镇5个村。村级环保监督员由各村党支部推荐,原则上每个村推荐一名,提交镇党委研究后予以聘任。村级环保监督员应符合以下条件:热心环保事业,有强烈的公德意识和正义感;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公正严谨,实事求是,清正廉洁,敢于坚持真理,能够积极主动地反映环境保护的真实情况;具备一定的环保法规政策知识,对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基层工作经验丰富。
各村环保监督员工作职责如下:1)环保监督员必须参加有关环保的业务培训和会议,无故缺席3次以上(含3次)的,将提交各村另行选派;2)向北岸开发区环保局或各镇人民政府反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象;3)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4)向北岸开发区环保局或各镇人民政府反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或传递人民群众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控告;5)向北岸开发区环保局或各镇人民政府传递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6)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环保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或传递人民群众对环保机关和环保执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7)协助北岸开发区环保局和各镇人民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21、是否可以通过邀请第三方单位开展环境监测?
答:为了更加公平公正地对赛得利公司的环保问题进行监管,将由开发区管委会、赛得利公司以及北岸异地商会代表共同选择确定第三方环境监测单位,对赛得利公司排放的水、气和产生的噪音等不定期开展监督监测,并定时向群众发布动态监测信息。
22、信访的合理诉求途径有哪些?
答:根据《信访条例》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23、信访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注意什么?
答:根据《信访条例》第16条、18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并且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人的代表。
24、遇到环境污染问题应到哪里投诉?
答:如果群众遇到环境污染问题的有以下几种投诉渠道:
1.可以到环境污染所在乡镇信访办投诉。山亭镇投诉电话:0594-5999901;东埔镇投诉电话:0594-5900014;忠门镇投诉电话:0594-5991956。
2.可以直接到本级环保部门或信访部门投诉。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值班电话:0594-5959399,传真:0594-5983566;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大院。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信访局投诉电话:0594-5959006,传真:0594-5958110;投诉邮箱:mzwbaxfj@126.com;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山亭小区;邮编:351152。
3.联合接访。联合接访工作制度就是依托区信访局的信访窗口平台,整合信访、国土、住建、人社、环保、计生、民政、交通、农办等信访量较大的政府部门进行联合办公,接待群众来访。
25、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被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答:根据《信访条例》第20条的有关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6.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26、非正常上访的行为有哪些?
答:信访人不到指定的场所和按规定的逐级信访程序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或组织提出诉求,而是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访、闹访、缠访、越级形态出现的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损害社会治安秩序,恶化地区建设发展环境,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行为均属非正常上访。
27、近来有人利用信息 络散播、传播谣言,是否构成犯罪?
答: 络造谣提指的是利用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 、广播电视 、固定通信 、移动通信 等信息 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 络,为迷惑他人或达到某种目的而捏造虚假消息,主要的表现为炮制虚假新闻、歪曲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 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 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8、哪些人员或机构有权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举 或诉讼?
答:《新环保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 ,环保举 热线:12369。
《新环保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是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是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29、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为几年?
答:根据《新环保法》 第六十六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30、如果群众借口环保问题,发生集体堵路、冲击企业、政府机关等行为,是否构成违法或犯罪?
答: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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