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遵化3家企业被曝光

10月 27 日 20 时

我市按照唐山市要求

启动重污染天气 II 级应急响应

10 月 29 日-30日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遵化市分局

市公安局联合查处

三起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企业

在启动重污染天气 II 级应急响应期间,新店子镇鑫达钙业有限公司石灰窑处于蹲火保窑状态,未落实停产要求。责令该企业在此次重污染 II 级应急响应期间石灰窑自然降温,治污设施正常开启;在此次重污染天气结束后,迅速放空炉内所有物料,彻底停产到位。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遵化市分局收回鑫达钙业排污许可证,并且函告市行政审批局,正式走吊销程序,并依据《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该企业立案查处,拟处罚 10 万元,对企业负责人王某青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叁佰元。对新店子镇驻厂监督员移交市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对这镇分管环保副职在全市进行通 批评。

石门镇义井铺村松浩铁选厂北球磨机、北破碎机、南球磨机、南破碎机等分表计电监控点数据显示,28日 3:00-19:00 间断生产,未落实“停产”二级响应措施。10月29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遵化市分局、公安局、石门镇政府现场核查。经查,该企业成品库内有新生产的产品未彻底停产到位,石门镇对该企业进行断电整治。10月30日下午,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遵化市分局对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问题,依据《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该企业立案查处,拟处罚10万元,收回遵化市松浩铁选厂排污许可证,并且函告遵化市行政审批局,正式走吊销程序,对现场负责人张某磊移交公安行政拘留。

石门镇义井铺村松盛铁选厂破碎机分表计电监控数据显示,28 日 3:00-18:00 间断性生产,阈值 53KW,未落实“停产”二级响应措施。10月29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遵化市分局、公安局、石门镇政府现场核查。经查,该企业破碎设备电机有余温未彻底停产到位,石门镇对该企业进行断电整治。10月30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遵化市分局对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问题,依据《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该企业立案查处,拟处罚10万元,收回遵化市松盛铁选厂排污许可证,并且函告遵化市行政审批局,正式走吊销程序,对现场负责人刘某园移交公安行政拘留。

对石门镇驻松浩铁选厂、松盛铁选厂驻厂监督员移交市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对石门镇分管副职在全市进行通 批评,对松浩铁选厂、松盛铁选厂未落实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落实大气污染减排措施责任重大

我市将进一步压实部门及属地监管责任

强化执法检查

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

为全市空气质量“退后三十”提供坚实保障

为唐山市空气质量“退后十”做出遵化贡献

体现遵化担当

(葵花朵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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