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认真梳理并上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再上新台阶。
对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事项,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事项,能通过 络核验证明事项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事项,一律取消。对确需开具证明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已书面承诺符合要求并自愿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相关事项的,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同时,加强信用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监管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告知承诺制实施风险,。
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程度深化简政放权,推行“放管服”改革,落实“减证便民”政策,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满意度和获得感,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措施擦亮营商环境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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