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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24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5-094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2日、2015年12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分别于 2015年 12月 21日、2015年 12月 23日在巨潮资讯 上披露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关于收到经营合同中标书的公告》。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该预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和控股股东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已经承诺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时投赞成票;公司2015年12月23日收到宁夏电投西夏热电二期2×350MW热电联产项目E标段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目前该项目正在履行合同签订流程。公司已经充分披露了上述事项。    3.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 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6.经查询和确认,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未发现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确认,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执行或筹划涉及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证券时 》《证券日 》《上海证券 》《中国证券 》和巨潮资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 站等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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