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湖南节能玻璃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新建湖南节能玻璃工厂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1,000万元,其余17,000万元申请贷款解决(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及时予以解决)。

本项目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加快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公司玻璃产品结构和延伸产业链,提升集团市场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产业导向和节能环保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在湖南投资新建节能玻璃工厂。项目计划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2,500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背景

为了加快产业链延伸,实现旗滨集团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公司已经在浙江、广东和马来西亚投资建设了3个节能玻璃生产基地,并于2018年二季度开始逐步投入商业化运营。目前,“旗滨”节能玻璃的品牌创建、产品营销和成本管控等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公司节能板块在稳定生产、品牌建设、市场推广、队伍打造、产品策划、营销体系建设、区域布局、订单管理、品牌突围等方面,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取得效果明显,近期旗滨节能玻璃在高端项目、地标项目等样板工程上不断取得突破,进一步扩大了行业和品牌影响力。

公司注册地位于湖南省,公司在湖南醴陵和郴州设有两个浮法玻璃原片生产基地,生产优质的浮法玻璃原片,产品主要销售湖南、湖北、江西等中部区域和周边省份。中部地区(指中部六省)2018年GDP增长7.8%,位列四大地区(包括东部沿海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以及中部地区)之首,经济增长势头强劲,市场经济发展热点众多,涵盖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圈和环鄱阳湖城市群三大城市群,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三大跨区域城市群支撑之一。中部地区拥有武汉、郑州两个国家级中心城市,拥有武汉、长沙和郑州三座GDP破万亿的城市,以及一批经济总量超2000亿中小型城市,区域内的城市建设规模较大、城市化建设程度较高。中部地区大部分区域地处于亚热带地区,属于夏热冬冷区域,具有夏季高温、冬季阴冷、常年湿度大的气候特点,建筑节能玻璃产品的推广符合政府鼓励采用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的政策和当地的气候环境要求。

中部地区的公共建筑项目容量较大,高端项目较多,产品配置较高。同时由于中部地区的湖南、湖北以及江西等区域的气候特点,住宅项目使用节能玻璃的比例同样非常高。若公司在中部地区设立建筑节能玻璃生产企业,完善产业布局,有足够大的市场可以支撑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壮大。

2、投资目的

公司拟在湖南投资新建节能玻璃项目,一是充分利用政府发展产业集群项目的优惠政策,依托醴陵旗滨、郴州旗滨玻璃项目,延伸玻璃产业链,发展玻璃深加工产业等高端产品,打造玻璃产业园;二是利用集团的技术优势,结合国家产业政策,抓住市场和行业发展机遇,本着节约用地、合理利用现有资源、统筹营建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原生产基地周边进行建设。三是完善节能玻璃区域布局,进一步扩大旗滨节能玻璃的市场占有率,凸显规模发展优势,增强节能板块的整体效益和综合影响力;四是在湖南投资建设节能玻璃工厂,其中一条线主要生产镀膜大板节能玻璃,以配合及带动浮法玻璃整体销售,进一步巩固和夯实旗滨在湖南及中部地区的行业地位,提升整体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

3、投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湖南节能玻璃工厂项目

投资主体: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湖南(具体地址待定)

本项目采用自行设计和组装的大型宽体镀膜线、钢化炉等设备,应用具有领先优势的双银、三银Low-E镀膜生产技术,生产高档节能玻璃。

该项目包括2条镀膜线、3条中空线等,预计中空玻璃年产能95万平方米、单片镀膜玻璃600万平方米。

项目计划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2,500万元)。

出资方式:项目注册资本11,000万元(自有资金),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其余17,000万元申请贷款解决(借款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

项目公司名称:公司将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预计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预计营业收入:平均34,077万元/年。

预计净利润:平均2,217万元/年。

预计动态投资回收期:8.8年(含建设期的动态投资回收期为9.8年)。

一、公司履行的审议批准程序

1、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已经公司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2、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新建湖南节能玻璃项目,符合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项目有利于公司完善区域产品结构和进一步实施产业链延伸,扩大市场整体布局;发挥区域产业聚集作用和协同效应,配合及带动浮法玻璃的整体销售;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产品定位于目前区域的主流市场需求和高端产品需求,通过集团技术优势,以及高水平的生产工艺控制能力,结合旗滨集团高质量浮法玻璃基片,公司期望通过技术进步、产品创新,以及低运营成本等综合管控方式,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在中部地区获得足够的高端市场份额。

本次投资将推动公司加快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延伸,扩大市场布局,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时,通过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可以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节省投资成本,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照可行性研究 告分析,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投资风险分析

节能玻璃的市场是一个竞争相对较为激烈的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几家较有影响力的厂家集中度较高。旗滨集团进入节能玻璃领域,整体布局市场,一定会与现有品牌形成竞争,想要在品牌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进一步提高品牌竞争力、扩大影响力难度很大,面临问题也较多。

为此,公司一是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方案、优化投资、细化测算,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认真提高项目的成本管控能力,争取早日建成达产;二是将全力以赴抓紧做好目前现有三个节能基地内部管理和市场运营,深耕细作,全面加强和深化质量管控、产品策划、营销体系建设、市场布局、订单管理等工作,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勇于创新,突出重点,取得实效;倾心专注做好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坚持打造高端精品项目,尽快实现产品布局迅速完善,技术实力不断凸显、品牌价值持续突破、销量和业绩的不断提升,实现品牌的快速突围,并努力获得业主、设计院建筑师及顾问、幕墙公司对公司旗滨品牌和实力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在此基础上尽快形成旗滨节能产品的品牌辐射效应;三是在湖南节能项目建设的同时,将积极开展中部区域市场的市场调研和营销基础工作,以镀膜大板节能玻璃的销售为业务突破口,协同浮法玻璃原片一起形成差异化营销策略,推进区域节能玻璃市场推广工作计划的稳步落实,为全产业链产品的市场推广做好前期铺垫。

2、本次投资预测按照目前管理水平及单机产能最大化来预测收入及盈利水平,销量的实现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3、如国家产业政策、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次投资的进展和收益。

四、附件

1.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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