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锦川水泥、福源耐火材料厂因污染物监测、排放问题均被罚5万元

淄博锦川水泥有限公司的废弃排放口DA009、DA011在2018年第三季度均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自行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二项,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淄博市淄川区福源耐火材料厂隧道窑窑炉废气脱硝设施突发电机故障,脱硝枪枪头烧坏停运,致使部分窑炉废气未经处理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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