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试点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 首批35家单位有望持证

日前,四川10个厅(委、局)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纳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之中,一揽子措施意在遏制废铅蓄电池非法处置产生的环境污染,促进铅蓄电池成产和再生铅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其中明确,到2020年底,全省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实现地级市和重点县(区、市)“两个全覆盖”,废铅蓄电池规范化收集率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化收集率达70%以上,规范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安全利用处置。

全省年产废铅蓄电池约40万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四川省废铅蓄电池年产生量随之增大。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四川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1667万辆,其中成都市机动车保有量546万辆,仅次于北京市,位居全国第二。

对此,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介绍,为彻底消除这一环境风险隐患,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局)联合印发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对全国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做出明确安排部署,四川从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绿色发展、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严打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等5方面部署17项工作任务。

作为国家试点收集经营许可的省份之一,目前全省集中转运点收集经营许可审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已有20个市(州)上 了35家试点单位(集中转运点),这35家试点单位持证后,预计废铅蓄电池收集能力将达90万吨/年,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全省试点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

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是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的重点内容。目前,四川已明确被纳入全国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范围,预计到2020年底,构建全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跨区域转运、全过程溯源”的管理模式,全省试点地区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40%以上。

在对全省试点范围的确定上,坚持“边试点边完善、边总结边推广”,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将全省21个市(州)全部纳入收集 络体系同步推进。试点期间,由生态环境厅负责核发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按照《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首次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工作程序执行,许可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0个市(州)上 了35家试点名单,其中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试点8个,生产企业委托的专业回收公司27个。近日,生态环境厅已组织完成了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等10个集中转运站的专家评审工作。“这35家试点单位持证后,预计我省废铅蓄电池收集能力将达90万吨/年,能够满足我省实际需求。”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如此表示。

非法收集、非法冶炼再生铅可举

为进一步规范废铅蓄电池收集与处理过程,防止废铅蓄电池对环境造成污染,四川明确将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将涉废铅蓄电池违法企业和人员信息纳入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

其中,将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单位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重点对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非法冶炼再生铅等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和暗访暗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将定期在官 上公布全省试点单位及其收集 点和集中转运点名称、地址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李银昌表示,鼓励公众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政府 站、微信平台等途径,举 非法收集、非法冶炼再生铅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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