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规定,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4月17日21时起,提升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至二级(橙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相关委、办、局要按照《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除外)。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坚决严禁秸秆露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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