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如何防治?我市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

  据了解,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以外的,在城市区域内干扰周围正常生活环境的声音。制定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旨在防治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城市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市、县区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文旅、市场监管、教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调解因社会生活噪声产生的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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