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听民意, 下解民忧。”近日, 友“wang”在长沙县 上群众工作部云平台留言:长沙县东四路恒大翡翠华庭电梯噪音扰民。帖文发出后,经长沙县 上群众工作部转办,长沙县住建局回复了 友。
友留言:
本人是长沙县东四路恒大翡翠华庭17栋顶楼的业主,于2017年12月交房入住后发现,住房室内在电梯运行时振动传来电梯的抱闸声和嗡嗡声的低频噪音,多次与恒大金碧物业沟通未处理,实在受不了,本人于2019年3月自费请降噪专业公司安装电梯降噪设备后噪音消失,此噪声由于电梯安放位置不合理,与我室内共墙产生振动引起,是房屋设计缺陷造成,恳请政府部门解决,还百姓一个公道。
单位回复:
长沙县住建局:
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4.7条,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长沙县星沙街道恒大翡翠华庭项目施工图设计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该项目电梯设计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感谢您对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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