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讯阿方(女)于3年前在海口琼山区文坛路附近买了一套商品房,她和家人对房子及周边居住环境都非常满意,谁知入住后不久,家里总是能听到轰轰的噪音,却又找不到噪声源,有一次阿方家人在地下车库停车时才发现,在自己住房的正下方地下一层有一个水泵房,虽然隔着一楼的架空层,但自家听到的噪声正是水泵运转时发出的声音。找到原因后,阿方一家人与开发商进行了多次协商未果,遂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希望借助法律帮自己找回“清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水泵房噪声污染逼得我们无家可归,只有在外租房住,要求被告水泵房噪声污染排放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排放值,并支付原告一家四人房租、医疗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共计28万元。”阿方说。
开元公司辩称,所使用的水泵系合格产品,水泵房的设计、施工符合设计规范,且该小区项目业经相关职能部门环保验收。自业主反映水泵有可能产生噪音后,已先后积极投入10余万元用于降噪。此外,也已请相关机构对水泵声音排放值予以监测,并支付了监测费用。4名业主要求赔偿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从该房自2013年6月至2015年8月期间的物业“费用明细”显示一直有水、电费用的支出,足以证明该房内有人居住,不存在业主在外租房居住的事实。另,业主称家人健康受到损害,但并未提供相应的医疗费用票据,难以证明该事实。最后,涉案房屋一直有人居住说明水泵产生的声音不足以影响休息并对健康造成影响,更不会造成精神损害,故原告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没有事实依据。
经海口琼山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开元公司赔偿4名业主50000元。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