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类!武汉将对城市噪音进行区域分类

武汉将对城市噪音进行区域分类管理。25日,武汉市环保局公布《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将全市分为5个声音控制类别,其中两类区域禁止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

武汉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划定声环境功能区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平方公里,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

根据《规定》,将武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0类到4类共5种类型。其中,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公路、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规定》对区域之间间隔设有明确标准,如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与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5米,与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间距40米,与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间距25米。

《规定》要求国土规划部门在制订城市规划时,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的管理目标和任务;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禁止在0类、1类区,严格限制在2类区规划、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公安、交通、城建、城管等部门,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不符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的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湖北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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