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条例》在篇幅内容上力求精炼实用,采取了不分章的简单体例结构,总共30条。第1~7条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基本概念、遵循原则和管理体系、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第8~10条对分类处理制度、投诉举 、宣传教育作了规定;第11-12条规定了运输和处置收费制度、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核准;第13~24条规定了建筑垃圾处理各环节的规范及监督管理要求;第25条~27条规定了法律责任;第28-30条规定了转致条款、补充说明条款和实施时间。
《条例》的特点:贯彻了新固废法精神。如第8条规定了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第13~24条对建筑垃圾处理各环节的规范及监督管理规定,体现了对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管控和回收利用的要求。体现了放管服要求:第12条依法在对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核准作出规定的同时,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定了可以不办理核准的例外情形。预留了逐步推行全域管理的空间:第2条一方面规定适用范围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另一方面又规定城市化管理区域外的建筑垃圾管理参照适用《条例》,为逐步推行全域管理提供了法制保障。规范了装饰装修垃圾管理:第15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垃圾的收集投放规范和临时堆放点设置,为装饰装修垃圾的规范管理提供了路径。兼顾了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第16条第2款基于污染防治和市民群众安全便利出行的考量,对建筑垃圾运输时间、路线的确定主体、确定原则作出了具体规定。
《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已是该市制定出台的第七部法规,也是河南省首部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小切口,操作性强,符合许昌实际,具有许昌特色,对于促进许昌市“无废城市”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之城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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