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监督环境消杀 持续巩固战“疫”成果

“病毒消杀工作应在无人环境下进行,每次消杀时间必须超过半小时,消杀物资储备要确保充足……”每到一处检查地点,肇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守伟都会同各经营场所负责人反复强调消杀工作需要注意的重点内容和重要环节。

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肇州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大庆市院安排部署、积极响应县委号召,9月6日,该院第一时间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各部室业务骨干为成员的疫情环境消杀工作督导检查小组。为配合全县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有序开展,在全县疫情消杀工作专班组长、县人大主任刘澎涛的有力指挥和县疫情指挥部的全力支持下,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守伟率领本院5名疫情防控队员,在不影响检察业务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抽时间深入本县各重点场所,并就疫情环境消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推进与督导检查。

连日来,该院督导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本县疫情防控卡口、隔离宾馆、农贸商超、洗浴、医院、寄递企业等40余家重点场所,对各场所的消杀消毒台账记录、消杀物资装备配置等进行全面检查。通过现场查看消杀记录、消毒消杀流程等,详细了解各场所防疫消杀消毒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中发现,个别重点场所不同程度上存在消杀记录不完善、消杀频次偏少、技术操作不规范等问题20余个,针对发现的问题,督导检查组现场进行了指导与交办,督促相关部门立行立改、真抓实改。该院督导检查组要求,各重点场所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经营场所环境消杀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环境卫生和消毒管理监督制度,定时对经营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将环境卫生和消毒措施布置到位、落实到位、效果到位,坚决防范病毒传播风险,堵塞疫情防控漏洞。

“消杀工作看似简单,实则需要百分百的细心和耐心。”督导检查中,唐守伟检察长都与场所负责人、具体消杀人员充分交流,希望他们始终坚持“抓在日常,常抓不懈”的原则, 严格按照卫生消杀管理标准规范操作,全力推进防控方案的执行、责任体系落实和人员培训,把消杀工作做到精细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提升疫情消毒处置工作水平,筑牢本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坚固防线。

据悉,肇州县已成立了25支疫情消杀队伍,在县疫情消杀工作专班的领导下,由县疫控中心对该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由县纪委和县检察院共同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此项工作正在扎实有效的有序推进中。下一步,肇州县院将充分发挥督导检查的监督作用,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形成“条目式”台账,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避免问题反弹回潮。同时,还将监督检查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引导企业经营者及广大群众准确掌握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确保全县疫情防控大局稳定,为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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