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上海尊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来到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的企业登记注册大厅,拿到新鲜出炉的营业执照。这家公司也成为《外商投资法》施行后,上海首家由中国自然人出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该公司行政经理张利英说:“以前,如果外商要进行投资的话,他首先要国内的投资人成立一家内资公司。外商才可以以自然人身份进行投资合作。”
《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后,不再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概念,所有企业按类型分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更好体现了内外资一致,实现外商企业与内资企业的权利平等、规则平等和机会平等。
2019年3月15日,作为中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统一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步实施的还有配套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与此同时,商务部等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措施,对外商投资信息 告、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做出安排;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外商投资法的司法解释。这标志着,我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已日趋成熟并逐步完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于广大寻求中国市场机遇的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外商投资法》的实施让他们在华发展信心更足了。新加坡太平船务执行主席张松声表示:“中国正在融入世界经济潮流并改变世界,《外商投资法》就是最好的体现。中国营商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外商能在中国获得新的商业机会。”
依靠着西部陆海新通道,太平船务在中国运营着“钦州—新加坡—泰国—柬埔寨—钦州”以及“钦州—新加坡—越南—钦州”两条航线。每年的水果季,来自东南亚的榴莲、椰青、芒果、香蕉等水果都会搭乘太平船务的船舶运抵广西钦州,再分发到中国各地。张松声说,《外商投资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措施实施以来,企业与中国的合作前景更为广阔。
来自中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在全球跨国直接投资大幅下降背景下,我国全年实际使用外资逆势增长,实现了引资总量、增长幅度、全球占比“三提升”,实际使用外资999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2%。今年前11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更是实现了104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9%。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外商投资法》的实施,进一步确立了对外资的全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为外资营造更加开放和稳定的投资环境。曾多次参与《外商投资法》立法研讨的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孔庆江接受专访时指出:“我们《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所谓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我认为)中国关于投资准入方面的制度,已经达到了世界上最先进的水平。中国直接在法律中单方面公布,我们将实行这样的一个自由化的投资制度,在我看来,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昭示了我们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个重大决心和宣誓。”
近年来,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缩减。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我国连续4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减少近三分之二。截至目前,我国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分别压缩至33项和30项,海南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27项,年底前还将出台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说:“通过放宽准入,对限制越来越松,扩大开放。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好地维护他们的权益,依法维护外资企业权益。实施好《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完善配套,为大家创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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