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何时制定的?经过几次修订?
答: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2.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十大亮点是什么?
答:(1)应对疫情加强医疗废物监管;(2)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3)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4)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5)推进建筑垃圾污染防治;(6)完善危险废物监管制度;(7)取消固废防治设施验收许可;(8)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9)推行全方位保障措施;(10)实施最严格法律责任。
4.固体废物是指什么?
答: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5.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要控制和防范产生污染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哪几类?
答: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要控制和防范产生污染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同时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也适用本法(但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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