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学生停课一天

关于提升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至一级(红色) 预警的通告

我市 2017 年 10 月 11 日 9 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目前根据监测实况和预 ,未来 96 小时哈尔滨市区大气层结稳定,不利于污染物扩散,AQI 指数平均大于 200,且有可能 48小时大于 300,或将持续重度及以上污染,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 2.5 )。

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规定,

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 2017 年 10 月 18 日 21时提升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至一级(红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相关委、办、局按照《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要求,切实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 年 10 月 18 日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19日9时起实施机动车限行应急交通管理

一、限行时间

自2017年10月19日9时起实施,解除机动车限行应急交通管理措施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措施

  • (一)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 (二)哈尔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道路,实施按照车牌尾号单双日通行管理措施(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车辆只准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0、2、4、6、8的车辆只准许双日通行)。

  • (三)每日6时至24时,外地车辆禁止进入市区。

  • 三、下列机动车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 (二)公共电汽车、大型载客汽车、中型载客汽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环保应急监测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 (五)新能源或清洁燃料汽车,持有残疾人证件的残疾人代步车,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和生产生活必需品供应且持有通行证的载货汽车。

  • 四、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上述通行规定,减少驾车出行

    对违反上述限行措施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哈尔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雾霾红色预警全市中小学生停课一天

    今晨1时许,教育局启动教育系统重度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一级响应应急预案,全市各中小学校紧急停课一天。

    根据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预 ,市政府于18日21时发布重度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为此,市教育局在今晨1时许启动一级响应应急预案(哈教办发(2016) 8号)。 市教育局决定10月19日九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和直属学校,停课一天。九县(市)教育局可按照所属地域天气情况停止组织户外活动,减少上学时间,或者放假。

    各区教育局及时将通知下发到各中小学校,如道里区教育局要求:十九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一天,请各学校按要求执行。3时许,各学校又以班级为 格,确保信息发布到位,继红小学班主任采取微信群通知、电话加家长相互转告的方式,以列表的形式统计家长收到信息的人数,经纬小学班主任则用电话逐一通知家长停课信息。6时许,全市千余所中小学校的学生和家长已收到停课通知。

    市教育局要求:

    一、区县(市)教育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按要求积极实施响应措施,认真落实预案要求,相关负责人保持通讯畅通。

    二、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10月19日上午8时前,中午11时前,下午5时前 送相关情况。

    三、密切关注环保与气象部门天气预 ,采取相应措施。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17年10月13日
    下一篇 2017年10月13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