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出才子,是因为有一种态度叫若即若离

初读建斌——序《十年书》

伍松乔文

(刘建斌新著《十年书》)

对所谓文坛,自己一向若即若离,这些年的文坛江湖,折腾愈加厉害,乱象丛生,更只能敬而远之。

也有另类,比如家乡富顺,便是一方常绿的在河之洲。

戊戌君子刘光第写过“县有湖山高蜀国”的诗句。满地丘陵怎么会高起来呢?这“湖山”,我以为主要该是历史积淀造就的富顺以文学打底的文化风景。

这么多年,富顺作家境况有别、成就不一,却都执著痴迷,殊人殊途同聚于文学苦吟。论其执著、坚韧,群体氛围的宽松、和谐,可圈可点。自己的散文随笔选《十字岭,识字岭》是数十年间以富顺为题材的文字,其中十来篇便是对此间风景的点赞与说道。

富顺的端午诗会20多年一以贯之,作家大多是由写诗开始从文的,即便不写诗,也读诗、爱诗。未必非得要作诗人,几乎也不可能靠诗吃饭,但人之初、文之初,诗心的底子太重要了,这是一条正路。当今中国大行其道的种种不堪与可怕,与数十年斩了文脉、缺了诗教大有关联。

富顺作家大多也爱喝酒,哪怕只吃豆花也要整几杯。但可别把他们误会为彪悍一派,我观察过,好这一口的富顺作家,离开酒桌,其内心皆是很柔软、很矜持、很川南的(川南人有“尚仁”的历史禀赋与“儒雅”的集体性格)。中国白酒“金三角”所在的这方水土,如火豪气、似水柔情,火+水就是酒。

我对建斌的身世、阅历知之甚少,前两年几个人一起编《富顺背影·世纪老照片》图书,他负责解放之际与1950年代初的两章,分寸拿捏与文字把握的到位、完成任务的准时,都给我留下极佳的印象。这部《十年书》出版之前有缘先读书稿,感觉得以深化。

上述富顺作家的诗情酒意,建斌都不缺,那他的特别之处何在?

1992年冒昧为丘山老师《雨荷集》所写的序言里,曾经将富顺作家分为坚守县域的“湖”派以及远走他乡的“江”派,建斌显然属于后者。

这里的关键词是:漂泊、远方、在路上。

窃以为,这是建斌的特色,更是财富。

限于篇幅,只择要说说沙漠里写就的《土国漫笔》,虽然别的部分尤其是关于老家赵化古镇、关于自家青春岁月的篇章也不乏精彩之作。

天南地北、异域他乡,建斌走得最远,有点穿越的味道了。也最久,人到中年尚未回头。而且,他可不是蜻蜓点水的出境游,而是货真价实的接地气,沙漠、戈壁、大山里的小村,一呆常常得一年半载。

曾经有朋友的朋友找到我,想要在他们闯荡非洲多少年的时间,出一部纪念版的大书。文稿拿来,翻来翻去,那么了不起的川人闯世界,一看尽是些技术资料,这样的东西何必作。

《土国漫笔》完全不同,这样的“日记体率兴随笔”,自然、生动,津津有味,建斌写的是人:

营区高音喇叭里播放的中国歌曲名录、被同事老吴消灭的几十只苍蝇、在床上凭空想象的一桌家宴、项目部下的美金雨与后勤部发西瓜的打油诗通知、别样的“9·11”骚乱,等等等等。加起来,就是一部建斌版的《西游记》。

或许因为当年是从分行文字开笔的,看起来杂乱无章的漫笔里,一不留神,诗意就流出来了:

沙漠里,需要敬畏的实在太多。

每一株植物,细想起来都是我们可以尊敬和效法的。甚至那些沙漠动物的本能,也比人们的想象更加奇妙。今天的喀拉库姆,我认识她也有四十多天,月亮也圆了两次,断不是唐朝大诗人岑参写的:走马西来欲到天,辞家见月两回园。今夜不知何处宿,平沙万里绝人烟。

今天的喀拉库姆,一个规模庞大的现代化天然气处理厂即将竣工,在那些高耸入云的脱硫脱碳装置前,人们显得多么的渺小,但却因为创造了这一系列的庞然大物,人们又在平凡中显得多么的骄傲。

敬畏,就在这些平凡中点点滴滴、点点滴滴地浸透开去。

在异国他乡,最该礼拜的不是上帝,而是那轮明月,那片向东望去浩瀚的天空淡淡的云朵。这片天空曾经就是岑参、高适诗意的天空,几番轮回的云朵一定还可以记得当年南飞的雁阵。

十万八千里修炼出来的如此感受,可是寻常岁月多少年换不来的呀!

一个中国人、四川人、富顺人,年届不惑,不远万里“飘”到土国大沙漠,它既是“全球化”的一粟,也是个体谋生的需求,还是缪斯女神对一个文学中年的青睐——可别低估了这份厚待,君不见那些古代诗人,阳关惊鸿一瞥,边塞诗的情结便横空一世、永垂不朽;那些当代作家,在老山猫耳洞里蹲了一下,铁马金戈的硝烟味,就此弥漫笔端,挥之不去。

作为常年奔波的建斌“路书”,本书首辑《异乡的尘土》的13篇作品,对于曾经去过的N多远方,以及为此付出的漫长岁月,不过冰山一角而已。

建斌似乎有些犹豫:

就这么胡乱地记录着,倒是有趣得紧。比起周吴郑王地作一篇经天纬地的宏文,我倒愿意就这样一直写下去。

说它是日记又不是,我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天天写;说它是长篇通讯也不是,况且它也没有什么时效可言;说它是散文,又没有一个贯彻始终的文眼,与狭义散文肯定挂不上钩;勉强算它是纪实文学吧,但除了真实之外,又各自成章,东拉西扯,按土国朋友对中文的说法:不文学。故此只得安排一个模棱两可的总标题:土国漫笔。拙文没有其他功用,只为献给自己人生的一段特殊经历,如此而已。

如此“人生一段特殊经历”的纪实,“就这样一直写下去”,有什么不好?哦钦哈拉索(俄语:好极了)!

散文写什么、怎么写,个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曾经认真琢磨过,从1990年开始在川 文学副刊《原上草》、《当代文坛》杂志上倡言纪实,如今“跨世纪”已十又六年。

简而言之,我以为,毛之所系在于皮,就像倒回去一千年前后的唐诗、宋词,一百年前后的鲁迅杂文,它们的出现,是时代所需造就。遭遇中国现代化前所未有大变局的我们,身边如此纷繁复杂的形形色色,无须虚构,亟待钩沉、记录、描绘、解读,命中注定,不得不、不能不在“求真”、“纪实”上下功夫,这是散文写作战略层面上的“道”与“势”。

势大于术,皮重于毛。求真与纪实,是我们这一代、这N代作家写作的宿命或者说基本盘。当代中外纪实类作品,从数量到影响力,实际上早已远远超越其他文学样式。文坛上下好些蹦蹦跳跳、真真假假的孙悟空,纵然会折腾跟斗云之类,但终究跳不出我佛如来这手板心。

在散文病泛滥,虚假矫情、空话套话成风的背景下,甚至可以说:纪实就是力量。

当然,并非一纪实就是好散文。纪实的界定,使纪实散文天然地具有某种活力与魅力,但如果将它僵化为模式,则适得其反。进入文化消费时代,“好看”、“好读”是不可或缺的要素,需要从选材、结构、语言直至题目、细节、手法等多方面认真修炼。

同是走三峡,谁都可以写些“千里江陵一日还”之类描述,发一些山呀水呀云呀石呀的感慨,但如果有一双贾樟柯的入世慧眼,你就不会不关注蓄水线下的百万移民;如果有一颗陆川的赤子之心,你就会发现,进入21世纪的母亲河,岂止是没有了“两岸猿声”,早已是一江污水向东流!

再说《异乡的尘土》,经由建斌“小我”呈现出来的林林总总,这一个人、这一种漂泊,与唐宋杜甫、黄庭坚、陆游的入蜀,清代刘光第、宋育仁的赴京、民国艾芜的南行大有不同。生当其时,得其所哉,其意义,说到底不就在留下改革开放之期“大千”世界的若干折射与痕记吗?

本书《远去的云彩》里的家乡、《暗夜的花朵》里的人生,虽然自有其传统意义上的文学类型价值,但“这一个”地方、人物,包括其物质与精神的变迁,不都是时空沧桑的一粟一滴吗?

《故乡的星空》集纳了建斌对富顺作品的评说,几乎主要的富顺作家都受到他的关注。一地文学之兴盛,离不开评论的支撑,乐于花时间、精力来掂量文学大环境下的本土小气候,这首先是一种奉献。作家与评论家角色的重叠交叉,是多赢的好事,越往“上”,那种以“专业”名义对文学的机械割裂越严重,有必要反其道而行之。

2009年初,《富顺文艺》创刊35周年、出版200期,座谈会上我说的是《一座庙与一种“派对”》(富顺文庙长期是富顺文化人的大本营),这与写作的“终极目的”有关,摘录于下,与建斌们分享:

最要紧的是,千年古县的文脉在新一轮世纪之交被牢牢续上,有了厚土,有了良种,有了勤于耕耘的优秀生产力,文通人和,今日可喜,明日更可期!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35年、两百期,《富顺文艺》建起了另一座文庙。这一座文化之庙,它的非物质存在,为富顺贡献了特殊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它的品牌效应正方兴未艾。

我是来瞻仰这座文庙的,顶礼膜拜,心存感激。

与此同时,与家乡庙中人的老友新朋相会,又满怀喜悦。在追求物质财富之外、之余,这么多年,有这么多人热心于此,实在难能可贵,值得庆幸。

我还想说的是,文学、文艺、文化之树常青,永远有着崇高的意义和多样的价值。在座不在座的富顺文友,无论我们的作品是草还是木,是叶还是花,个体而言,总体而论,与文共舞,不亦乐乎!孔夫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这一个文学的“派对”中,以健康的生活方式,收获快乐,传播快乐,何乐而不为!

他在低处眼睛一亮,有了自己的新发现,那就是戈壁奇石。“玛瑙是有的,戈壁玉是有的”,而且收获颇丰。“如果是一块晶莹剔透的石头,我会拿它对着太阳仔细端详,石头里面的纹理就可以把我的想象力发挥到极致。”

收获从形而下很快直达形而上:“奇特的是,你站着寻找,奇石不会自动跳入你的眼帘。只有当你蹲下身子,把自己的位置摆得更低,你才有可能发现,奇石就在你脚边。”

——至此,我觉得找到了理解建斌其人其文的钥匙。

我还要借另一篇《石缘》里的话回赠建斌,这些个来之不易的石头,你可“务必善待它们”哦!

我与建斌是两代人,他出生之年我“上山下乡”,他开始写作我离开富顺。虽然如此,因为共同家乡与时代背景的时空交集,我们的心是相通的。

这次浏览《十年书》只是一次初读,期待有机会在富顺西湖或者沱江岸边,以茶代酒,听建斌好好摆一下他走南闯北的龙门阵,让那些刘氏故事滔滔不绝或细水长流地扑面而来。

2016年岁末,成都

伍松乔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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