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材料、防腐管的装卸、运输及保管
7.1 装卸
7.1.1 防腐管装卸不得损伤防腐层,应使用不损伤管口的专用吊具,弯管应采取吊管带装卸。
7.1.2 所有施工机具和设备在行车、吊装、装卸过程中,其任何部位与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表7.1.2 施工机具和设备与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
7.2 运输
7.2.1 防腐管的运输应符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拖车与驾驶室之间应设置止推挡板,立柱应牢固。
7.2.2 装车前,应核对防腐管的防腐等级、材质、壁厚,不宜将不同防腐等级、材质、壁厚的防腐管混装。
7.2.3 运输防腐管时,捆扎牢固,对防腐层采取保护措施。防腐管与车架或立柱之间、防腐管之间、防腐管与捆扎绳之间应设置橡皮板或其他软质材料衬垫,捆扎绳应套橡胶管或其他软质管套。弯管运输应采取保护措施,保温管的运输应使用配备装有柔性垫板的运管车。
7.2.4 阀门宜原包装运输,应固定牢固。
7.2.5 运至现场的防腐管,应逐根检查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7.3 保管
7.3.1 材料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妥善保管。存储过程中应进行巡查。
7.3.2 材料存放场地应平整、无石块,地面不应积水。存放场地应保持1%~2%的坡度,并应设有排水沟。应在存放场地内修筑汽车与吊车进出场的道路,场地上方应无架空电力线。
7.3.3 成品管的存放和堆置高度应保证管子不会发生损伤和永久变形,采取防止滚落的措施。不同规格、材质的防腐钢管应分开堆放。每层防腐管之间应垫放软垫,最下层的管子下宜铺垫两排枕木或砂袋,管子距地面的距离宜大于200mm。
7.3.4 阀门宜原包装存放,存放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7.3.5 焊材、防腐补口材料等应存放在库房中,其中防腐补口材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焊条长期存放时的相对湿度不宜超过60%。
7.3.6 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应按相关标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7.3.7 防腐管运抵施工现场后,露天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8 管沟开挖
8.1 管沟的几何尺寸
8.1.1 管沟的开挖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侧向斜坡地段的管沟深度,应按管沟横断面的低侧深度计算。
8.1.2 管沟边坡坡度应根据土壤类别、力学性能和管沟开挖深度确定,深度在5m以内管沟的最陡边坡坡度应按表8.1.2确定。
表8.1.2 深度在5m以内管沟的最陡边坡坡度
注:当冻土发生融化时,应进行现场试验确定其坡度。
8.1.3 深度超过5m的管沟边坡开挖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放缓边坡、支撑或阶梯式开挖措施。
8.1.4 管沟沟底宽度应根据管道外径、开挖方式、组装焊接工艺及工程地质等因素确定。深度在5m以内管沟沟底宽度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B——沟底宽度(m);
Dm——钢管的结构外径(包括防腐、保温层的厚度)(m);
K——沟底加宽余量(m),应按表8.1.4取值。
表8.1.4 沟底加宽余量K值(m)
注:当采用机械开挖管沟时,计算的沟底宽度小于挖斗宽度时,沟底宽度按挖斗宽度计算。
8.1.5 深度超过5m的管沟,沟底宽度应根据工程地质情况进行处理。
8.2 管沟开挖
8.2.1 开挖管沟前,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地下设施的分布情况。在地下设施两侧5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并应对挖出的地下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对于重要地下设施,开挖前应征得其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应在其监督下开挖。
8.2.2 一般地段管沟开挖时,宜将挖出的土石方堆放到焊接施工对面一侧,堆土距沟边不应小于1m。
8.2.3 在耕作区开挖管沟时,应将表层耕作土与下层土分别堆放,下层土应放置在靠近管沟一侧。
8.2.4 爆破开挖管沟宜在布管前完成。爆破作业应由有爆破资质的单位承担。爆破作业应制定安全措施,规定爆破安全距离,不应威胁到附近居民、行人,以及地上、地下设施的安全。对于可能受到影响的重要设施,应事前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爆破。
8.2.5 开挖管沟时,应保护地下文物,当发现文物时应保护现场,并向当地主管部门 告。
8.2.6 在穿越道路、河流、居民密集区等地段进行管沟开挖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信号灯、警示物等。
8.3 管沟验收
8.3.1 直线段管沟应顺直,曲线段管沟应圆滑过渡,曲率半径应满足设计要求。
8.3.2 管沟中心线、沟底标高、沟底宽度、变坡点位移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2的规定。
表8.3.2 管沟中心线、沟底标高、沟底宽度、变坡点位移的允许偏差
8.3.3 石方段管沟沟壁不得有欲坠的石头,沟底不应有石块。
8.3.4 开挖后应及时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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