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新能源开发管理十大机制30条措施》,着力推动新疆新能源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十大机制和30条措施主要包括:
在强化规划引领、建立健全一张图布局机制方面,叠加形成新能源开发“一张图”,强化规划布局指导,提前落实项目建设条件。
在深化新能源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清单化备案机制方面,实施清单管理,实施动态调整,深化“放管服”改革。
在确保新能源项目尽快落地、建立健全“标准地”用地机制方面,推动建立“标准地”,规范复合项目用地管理,实施用地用林用草联审机制。
在夯实健康持续发展基础、建立健全项目储备机制方面,坚持系统性规划,实施基地化布局,加大整装式开发力度。
在加大激励约束力度、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方面,实行新能源项目建设“双承诺”制,加强守信激励,强化失信惩戒。
在有效保障新能源接 、建立健全电 接入机制方面,增强电 接入保障能力,提升电 接入服务水平,抓好配套电 建设保障。
在进一步提升消纳能力、建立健全调峰保障机制方面,协同做好调峰保障,加快抽水蓄能前期工作,鼓励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
在以资源换产业、以产业促发展、建立健全产业配套机制方面,招大引强新能源产业项目,加快新能源及相关产业强链补链,规范自备电厂管理。
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方面,优化金融服务,加大资金支持,创新融资方式。
在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专班调度机制方面,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
新能源开发管理十大机制的实施,将进一步理顺新疆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在新能源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项目布局小而散碎片化、开工前手续办理周期较长、新能源项目源 不匹配不同步等问题,打通项目建设中的堵点、难点、痛点。
当前,全球能源供应紧张、气候变暖等问题日益突出,在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大背景下,新能源作为先导性产业,迎来了暴发式增长。占中国国土面积六分之一的新疆,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近年来不断将自身的区域性开放战略融入国家向西开放的总体布局中,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成为吸引中外客商来此投资兴业的热土。
新疆具有突出的“风光”优势,风能资源储量、太阳能年辐射总量均居全国前列。
“十四五”期间,随着新能源、储能及电 运行控制等技术的进一步提升、新能源装备成本的不断下降,新疆新能源行业将迎来新发展期。新能源产业链涉及诸多细分领域,包括光伏、储能、锂电池、氢能源以及终端应用领域等,但对投资者来说,重要的是找到里面的核心环节做布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决策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强对有效投资重要项目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为能源领域保供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着力打通项目能源要素保障、节能审查手续办理等方面存在的堵点和难点,依法依规加快办理能评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切实加强能源领域保供项目的用能要素保障,办理一批油气上产增效项目节能审查手续,支持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富满油田奥陶系碳酸盐岩油藏开发地面骨架工程等9个重点油气开发利用项目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共62.4亿元,均采用国内领先的采油、储运、加工处理的先进技术,选取行业先进的节能工艺技术,优选节能设备,项目能效水平达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建成后,绿电消纳总量年可达1.5万吨标准煤,新增原油开采处理能力288万吨/年、天然气开采处理能力152.3亿立方米/年,实现工业增加值76亿元,创收9.6亿元,带动就业1360余人。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管理,推动能耗强度持续降低,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