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的哥儿妹子注意,古蔺交警蜀黍特别“青睐”这些行为
摩托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
以其经济、快速、灵活及动力好、易于操作等特点
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
古蔺县地处山区
摩托车其自身特点深受广大群众
特别是农村地区群众的喜爱
都将它作为日常出行主要的交通工具
有的家庭甚至拥有2~3辆摩托车
就目前而言
全县注册登记的摩托车约10万余辆
未经入户或外籍车牌的机动车约6万余辆
大街小巷城市农村
无处不见它的身影
但摩托车稳定性能相对较差
安全性能较低
在高速行驶的过程中一旦发生撞车
摩托车的乘坐人和驾驶人常常会被抛出
造成伤亡
加之由于不少驾驶员交通法律意识淡薄
交通安全常识匮乏
侥幸心理严重
尤其是一些被查获的交通违法者荒谬的认为
驾驶摩托车不用申请驾驶证
不上牌照、不买保险没什么
认定只要自己小心开车不出事
根本不考虑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就可能家破人亡
近年来
因摩托车交通违法所造成的交通事故高居不下
占到所有交通事故的70%以上
死伤人数高居不下
已经严重地影响到地方平安建设
影响到路面行车秩序
甚至影响到地方社会治安稳定
本地市民谈“摩”变色
外来车辆避之不及
曾经几何时
让我们便捷出行
经济出行的交通工具
如今却成了道路交通安全的“杀手”工具之一
摩托车交通违法“乱象”必将受到重拳打击
摩托车闯红灯、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员、不戴安全头盔以及大排量、大功率、拼装、非法改装摩托车(民间俗称“赛摩”)噪音污染、扰民等问题隐患日渐突出,严重影响了市民的交通安全和正常生活。为切实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泸州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底期间,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以上图片均来自 络)
整治行动将对摩托车及摩托车驾驶人(所有人)各类交通违法、拼改装摩托车等从路面、销售、维修、涉盗抢等多领域开展严打严治。公安机关在此规劝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摩托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销毁、拆除,敬告我市机动车销售商、维修店、俱乐部要合法守规经营。
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全力配合,主动参与,积极监督、劝阻和举 大排量、大功率摩托车和拼装、非法改装摩托车违法行为,为营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泸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全市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通告
近年来,我市摩托车闯红灯、无牌无证、超员、不戴安全头盔以及大排量、大功率、拼装、非法改装摩托车(民间俗称“赛摩”)噪音污染、扰民等问题隐患日渐突出,严重影响了市民的交通安全和正常生活。为切实加强城区交通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相关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摩托车发动机、消声器和尾气排放等装置进行改装的,均属于非法改装车辆行为。任何机动车销售商、维修店不得非法改装或出售非法改装、拼装、盗抢、走私摩托车以及摩托车改装零部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牌证齐全,严禁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摩托车所有人应主动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牌证,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条件的摩托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一律不予核发牌证。
三、坚决不允许驾驶拼装和非法改装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任何摩托车不得在限制通行区域行驶,不得有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超员、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以及追逐竟驶、飙车、占用机动车道路聚集、竞技等影响交通安全和扰乱市民正常生活行为。违者一律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深入开展全市摩托车集中整治,严查严处大排量、大功率摩托车和拼装、非法改装摩托车违法行为。凡属无证驾驶的一律罚款和拘留,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顶格处罚;凡属已达到 废标准或者拼装车的,一律予以收缴,强制 废;凡属非法改装的一律予以强制拆除,恢复原状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放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应牌证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公告后依法处理;属有被盗抢、走私嫌疑的,一律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交通安全你我他,和谐环境靠大家。我们在此规劝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摩托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销毁、拆除,敬告我市机动车销售商、维修店、俱乐部要合法守规经营。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全力配合,主动参与,积极监督、劝阻和举 大排量、大功率摩托车和拼装、非法改装摩托车违法行为,为营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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