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竞争方式确定鉴定、评估机构通知书2019.12.6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委鉴字第379号

浙江法院 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产品质量鉴定机构:

本院在办理慈溪市宗汉小不点鞋厂与朱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0282民初8852号】中,需对以下内容进行鉴定【鉴定内容:对慈溪市宗汉小不点鞋厂销售给朱进的童鞋内的绳环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进行鉴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产品质量鉴定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得分的条款)。各机构接此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竞争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 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 12月9日下午4时30分(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 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中标机构名称将在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www.nbcxfy.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联系人:方侃乐 电话/传真:63912659

通讯地址: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405室

现场递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楼三楼执行办事大厅鉴定、评估、拍卖办公室。

监督电话:63912788

价要求

1、 价收费行业规范为准,若无行业收费意见的直接 价。 价书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废标。总分相同的机构,以标书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法区分先后的,则摇号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先自行检索涉案标的是否曾经做过鉴定或顾问,若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当主动回避而未回避且加以隐瞒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 价应为上述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争议金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

3、 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鉴定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45日内完成本案的鉴定,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鉴定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鉴定结束后,将鉴定 告,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4、 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5、 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 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7、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委鉴字第379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8、本次竞价全程接受本院纪检组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委评字第392号

浙江法院 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宁波地区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本院在办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与宁波吉顺电器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0282执2499号 】中,需对以下相关不动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宁波吉顺电器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慈溪市附海镇海熙路52号房地产 <房屋所有权证号:慈房权证(2014)字第049843号、第049752号、第049852号、第049855号,土地证号:慈国用(2014)第1120130号、第1120135号、第1120138号>的价值】。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资产评估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得分的条款)。各机构接此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竞争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 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 12月9日下午4时30分(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 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中标机构名称将在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www.nbcxfy.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联系人:方侃乐 电话/传真:63912659

通讯地址: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405室

现场递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楼三楼执行办事大厅鉴定、评估、拍卖办公室。

监督电话:63912788

价要求

1、 价收费以《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后简称90号文件)基础上下浮,高于90号文件收费的为废标,收费计算标的额以评估额为准。 价书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废标。总分相同的机构,以标书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法区分先后的,则摇号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先自行检索涉案标的是否曾经做过评估,若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当主动回避而未回避且加以隐瞒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 价应为90号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房地产/动产评估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房地产测绘另计。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

3、 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评估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18日内完成本案的评估,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评估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评估结束后,将评估 告、视频资料、照片,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4、 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5、 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 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7、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委评字第392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8、 本次竞标全程接受本院纪检组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委评字第393号

浙江法院 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宁波地区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本院在办理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慈溪市胜山镇欣达毛绒厂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0282执5359号 】中,需对以下相关不动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慈溪市胜山镇欣达毛绒厂名下位于慈溪市胜山镇大湾村的房地产 <房屋所有权证号:慈房权证胜山镇字第19002219号,土地证号:慈国用(2000)字第150003号>的价值】。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得分的条款)。各机构接此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竞争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 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 12月9日下午4时30分(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 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中标机构名称将在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www.nbcxfy.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联系人:方侃乐 电话/传真:63912659

通讯地址: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405室

现场递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楼三楼执行办事大厅鉴定、评估、拍卖办公室。

监督电话:63912788

价要求

1、 价收费以《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后简称90号文件)基础上下浮,高于90号文件收费的为废标,收费计算标的额以评估额为准。 价书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废标。总分相同的机构,以标书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法区分先后的,则摇号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先自行检索涉案标的是否曾经做过评估,若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当主动回避而未回避且加以隐瞒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 价应为90号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房地产/动产评估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房地产测绘另计。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

3、 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评估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18日内完成本案的评估,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评估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评估结束后,将评估 告、视频资料、照片,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4、 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5、 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 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7、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委评字第393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8、 本次竞标全程接受本院纪检组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委评字第394号

浙江法院 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宁波地区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本院在办理沈恩民与四川省玉宇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浙0282执5496号 】中,需对以下相关不动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四川省玉宇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四川省彭州市致和镇牡丹大道中段359号1栋1-2层、2栋1-3层、3栋1-3层、4栋1-1层、5栋1-1层、6栋1层、7栋1层的房地产 <房屋所有权证号: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179467号、第0433007号、第0078272号、第0432605号、第0078269号、第0432606号、第0253500号,土地证号:彭国用(2006)字第35-2765号>及其地上无证建筑、变电设施、货梯等附属物的价值】。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得分的条款)。各机构接此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竞争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 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 12月9日下午4时30分(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 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中标机构名称将在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www.nbcxfy.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联系人:方侃乐 电话/传真:63912659

通讯地址: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405室

现场递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楼三楼执行办事大厅鉴定、评估、拍卖办公室。

监督电话:63912788

价要求

1、 价收费以《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后简称90号文件)基础上下浮,高于90号文件收费的为废标,收费计算标的额以评估额为准。 价书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废标。总分相同的机构,以标书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法区分先后的,则摇号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先自行检索涉案标的是否曾经做过评估,若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当主动回避而未回避且加以隐瞒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 价应为90号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房地产/动产评估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视频费用以400元/个计算;房地产测绘另计。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

3、 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评估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18日内完成本案的评估,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评估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评估结束后,将评估 告、视频资料、照片,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4、 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5、 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 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7、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委评字第394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8、 本次竞标全程接受本院纪检组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委鉴字第378号

浙江法院 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工程造价鉴定机构:

本院在办理宁波杭州湾新区格悦宾馆与宁波海曙奥可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0282立预71号】中,需对以下相关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鉴定内容:对宁波海曙奥可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杭州湾格林豪泰酒店第五、六层客房装修工程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评估鉴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工程造价评估鉴定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得分的条款)。各机构接此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竞争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 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 12月9日下午4时30分(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 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中标机构名称将在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www.nbcxfy.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联系人:方侃乐 电话/传真:63912659

通讯地址: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405室

现场递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楼三楼执行办事大厅鉴定、评估、拍卖办公室。

监督电话:63912788

价要求

1、 价收费行业规范为准,若无行业收费意见的直接 价。 价书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废标。总分相同的机构,以标书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法区分先后的,则摇号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先自行检索涉案标的是否曾经做过鉴定或顾问,若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当主动回避而未回避且加以隐瞒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 价应为上述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争议金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

3、 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鉴定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45日内完成本案的鉴定,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鉴定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鉴定结束后,将鉴定 告,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4、 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5、 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 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7、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委鉴字第378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8、本次竞价全程接受本院纪检组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19年12月2日
下一篇 2019年12月2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