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河北沧州南皮县潞灌镇芦庄子村王*洪废塑料颗粒加工点一直在生产,在居民区内排放废水废气,影响居民生活。
河北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南皮县分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执法人员对南皮县潞灌镇芦庄子村王*洪塑料颗粒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时,现场建有一套塑料颗粒加工设备,该加工点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拆除生产设备。根据《河北省2020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气领办(2020)35号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潞灌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加工点进行取缔。目前,该加工点生产设备已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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