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相关区县林业、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改善生存环境,鼓励驯养繁殖,禁止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措施,保护和增殖秦岭野生动物资源。
市、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秦岭植被防火责任制,健全防火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加强防火宣传和用火管理。完善火情监测预警体系,制定火灾扑救预案,建立火灾扑救队伍,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做好秦岭植被防火工作。
“快停下!你们不能随意破坏这里的生态环境”“污水排放要达标哟!”“大家请看,这是我们单位设计的水库生态基流系统”。一幅幅妙趣横生的图画配上鲜活的文字,这就是首个《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漫画版。
2013年10月1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始施行,这是全国大城市中首次为一座大山而专门设立的地方法规。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漫画版由西安市秦岭办制作并发行。《条例》漫画版以漫画形式宣传秦岭保护,对《条例》进行了图解,漫画立意新颖、内涵丰富、鲜活生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是首个学习宣传秦岭保护法规的画册。画册内容涉及9章96条,突出了对《条例》中规划与保护区划、自然和人文资源保护、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及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的阐释;深入浅出地阐释了秦岭生态保护的理念,使市民在轻松阅读中加深记忆、提高认识,进而内化熏陶、自觉践行。
图为《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漫画版(市秦岭办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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