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亮点

2018年以来,我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加快建设安全、绿色、高效、法治、和谐的广西美丽国土的总愿景,提出了推动用地保障高效率、推动审批改革优服务、推动资源利用高水平、推动耕地保护高标准、推动资源惠民高质量的工作目标,稳扎稳打,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用地保障新思路

(一)对单独选址的基础设施项目试行用地指标核销制,做到应保尽保。

我厅在科学测算2018年项目用地需求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将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的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指标一律纳入自治区专项指标核销范围,项目主业申请用地时不需向我厅申请用地指标,可以直接组织材料 批用地,通过审查后由我厅直接核销用地指标。通过这项改革创新举措,缩减单独选址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申请时间1个月左右,将指标精准配置给急需用地项目,有效解决了“有锅无米”或“有米无锅”的用地保障难题。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全区已核销单独选址基础设施专项用地指标1021公顷,实现了单独选址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指标的100%保障。该项改革创新举措,获得市县和用地单位的高度评价,也为各市探索用地保障新思路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指标100% 保障。

继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先用后 ”的特殊政策。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关于全区易地扶贫搬迁有关工作推进情况的最新通 ,截至11月30日,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用地323.00公顷,已落实323.00公顷,项目用地落实率100%。符合用地 批条件的34个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计核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314公顷,实现了100%的用地指标保障率。

二、突出政策创新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一)强化措施,加快释放增减挂钩政策助力脱贫攻坚新动能。

一是摸清家底,做好增减挂钩潜力调查。2018年5月,我厅全面完成了全区110个县(市、区)增减挂钩潜力调查工作,经过“三上三下”调查和核实,查明全区增减挂钩潜力为157.50万亩,其中54个贫困县增减挂钩潜力为82.08万亩,占全区潜力的52.11%;20个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潜力为29.91万亩,占全区潜力的18.99%,为推进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准确把握政策窗口期,推动增减挂钩工作取得新突破。我厅坚持以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为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印发了《关于下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23号),将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审批和验收权限下放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增减挂钩项目立项与实施,推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交易。2018年全区共批复增减挂钩项目立项477个,比2010年到2017年期间立项的项目多了306个,实施规模19.65万亩,是前七年总实施规模的2.3倍,其中:54个贫困县获批项目立项410个,实施规模17.39万亩;20个深度贫困县获批项目立项154个,实施规模6.3万亩;在自治区范围内交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成交12批,面积3077.2815亩,成交金额9.20亿元,为有关贫困县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提前谋划,及时做好深度贫困县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出工作。为做好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厅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争取,今年获得国家下达我区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出任务为1.33万亩。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要求,为规范我区开展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工作,我厅及时拟定并 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广西深度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8〕137号)。同时,积极组织指导深度贫困县加快编制、审批拆旧复垦安置方案,按要求完成在线备案工作,及时落实国家下达我区2018年跨省域调出任务,并按要求上 自然资源部,预计可获得国家调剂资金39.9亿元,将为深度贫困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四是强化示范带动,召开了全区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现场会。2018年10月30日,在贺州市召开的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现场会,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严植婵对增减挂钩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和安排,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有力推动了各地高效高质推进增减挂钩工作。

(二)制定印发《深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若干措施》。

聚焦全区20个深度贫困县、30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490个深度贫困村,从完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深化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创新土地利用政策、完善耕地开发保护措施、实施用地审批特殊政策、支持申 地质矿山公园、加强基础信息服务、加大项目资金人才倾斜等8个方面,提出了22条“加强版”的特殊政策措施,全力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三)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面积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扎实推进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自2015年试点开展以来,截至2018年11月底,已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02宗,面积5754.04亩,成交价款13.4亿元,入市规模继续保持全国33个试点排名前列。北流试点实施至今,完善了相关制度,积累了大量的实践和经验,盘活了农村集体土地,显化了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既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又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四)矿产资源扶贫工作稳步推进。

印发《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桂国土资发〔2018〕56号),推进矿产资源产业扶贫。2018年在33个贫困县开展基础地质调查、科研、矿产勘查共14个项目,经费投入3379万元,主要开展铀矿、金矿、页岩气等矿产调查项目。

三、强化政策管理,创新完善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制度

一是严格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加强考核和管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国办发〔2018〕2号),印发实施新的《广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更加凸显新时期耕地保护工作要求。二是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规范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充审查和管理,出台了《关于从严管控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32号),全面启动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系统和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划定工作。三是加强我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改进占补平衡管理方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将于近期提交自治区党委常务会审定后印发,文件的出台既落实国家政策新要求,又构建了我区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的耕地保护新机制,推动我区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将成为我区今后一段时期内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四是拓宽资金渠道。为扩大补充耕地资金渠道,扩大补充耕地途径,《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代拟稿)》已 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五是研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8〕10号),明确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今后按照因素法分配下达市县的,主要依据各设区市通过土地整治工作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资金需求、任务完成情况和贫困地区补助等因素,并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土地整治项目验收确认后,所形成新增耕地指标和提质改造耕地指标的10%由自治区储备,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内指标调剂。六是建立新增耕地数量、新增水田和新增粮食产能3类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实行指标分类管理,采取指标核销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全区2000多公顷补充水田指标在按照国家要求全面清理,认真落实整改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后,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准用于占补平衡,极大的缓解了我区占补平衡压力。拟于近期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七是推进耕地建设性保护,与各市签订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状》,建立土地整治项目进展情况“红黑榜”制度,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当前土地整治历史项目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53号),有效破解土地整治历史项目收尾难题。八是强化“土地整治+”理念,显化“1+N”的综合效应,不断优化创新和规范各类土地整治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及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落地实施,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九是建立健全耕地激励性保护,有效调动保护积极性。督促指导各市建设市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补充耕地交易行为,制定了《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指导价格》,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于11月15日印发。十是创新监管方式,印发《土地复垦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四、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获得中央支持

为贯彻中央脱贫攻坚、生态文明、藏粮于地战略精神,我区积极申 国家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经过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组织的重大工程竞争性评审,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获得通过,并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3.48亿元。工程涉及百色市、防城港市、崇左市3个市13个县(市、区),实施规模29.75万亩,总投资7.32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3.48亿元,自治区配套资金3.84亿元。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26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8.36万亩。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确定了绩效考评目标,并起草了《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指导意见》拟于近期印发。

五、制定优化土地要素供给创新措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要素保障作用,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我们以“解决问题、提高效率”为目标,结合广西实际,提出以“盘活存量土地为主,使用新增用地为辅”的政策思路,研究制定优化土地要素供给20条创新政策,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创新政策涉及20条关于用地(包括用林、用海)的专项保障措施,在全国属于率先出台有关创新土地供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深化用地审批“三级联审”制度改革等政策的地区,创新力度之大,服务范围之广,对标全国属于领先水平,对优化我区投资项目用地保障、推动我区形成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等具有重要的意义。该政策多次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表扬和肯定,被人民日 、中国自然资源 等主流媒体多次推广 道。

六、积极开展用地用矿审批“三级联审”改革,行政审批持续提速增效

七、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明显,作风整治工作成绩突出

八、深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规划修改事项。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将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18年11月23日我厅印发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5号)(以下简称《通知》),将重点乡(镇)级规划涉及的修改权限下放至设区市人民政府。《通知》进一步简化了规划修改程序,明确了按照“谁批准修改、谁组织论证”和上下级多部门并联一次性论证的原则组织开展论证;进一步简化了规划修改方案 批方式,明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规划修改方案的单独选址项目、易地扶贫搬迁等6类项目,经听证论证后,可直接将规划修改方案与建设用地 批材料一并上 ,无需单独批复规划修改方案;明确了规划修改调整工作所需费用列入涉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减轻企业负担。《通知》印发后,可缩减建设项目涉及规划修改审批时间1个月左右,大大提高了用地保障效率。二是出台了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桂发〔2018〕7号)和《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桂办发〔2018〕39号)精神,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配套文件,2018年10月26日我厅印发了《关于有序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国土资发〔2018〕70号)。通过指导各地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进一步细化了农村各项土地开发利用活动的安排,引导农村居民点、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明确各类建设管控要求,落实相应管制措施,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通过指导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可以促进解决我区现状农村土地利用管理薄弱,村庄建设布局散乱,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等突出问题,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提供规划空间和用地支持。

九、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2018年,我区1座国家级和1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完成创建任务,完成了13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现场考核;完成了3个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举办绿色矿山采石标准化建设培训班,进一步推进全区绿色矿山建设。通过绿色矿山创建,一是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矿山企业在生产、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做好防尘保洁,确保矿区环境卫生整洁,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音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同时注重矿区绿化,如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公司盘龙铅锌矿在绿色矿山创建期间,共计投入0.21亿元,开展了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环境监测等工程,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了可绿化面积的100%;实现 “三废”排放达标率100%;完成土地复垦面积93.43公顷。二是促进矿产资源开发高效利用。矿山企业重视技改投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如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公司盘龙铅锌矿在绿色矿山创建期间,共计投入5.56亿元,开展了扩产改造、矿柱综合回收、尾矿与废石的多元化综合利用、接替资源勘查等多项工程,矿山采矿回收率从原设计的85%提高到94.72%;矿山废石利用率达到100%。三是促进矿产资源开发技术创新。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如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公司盘龙铅锌矿在绿色矿山创建期间,科技创新投入超过总产值的2%,开展了选锌尾矿回收重晶石工业试验、尾矿充填工业试验与采矿方法试验等研究,矿山选矿回收率提高了2.08%,尾矿品位较原设计下降0.13%,工业用地节约60%,人工节约80%。四是促进矿地和谐。矿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矿区及周边居民及子女就业,开展扶贫救助等惠民活动。如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公司盘龙铅锌矿在绿色矿山创建期间,开展了湾龙村整体搬迁工程、社区服务工程、金秋助学工程,分别投入资金1461.28万元、259.15万元、56.78万元。

十、2018(第九届)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暨推介展示会成果丰硕

十一、落户南宁的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正式成立

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在11月15日举办的2018(第九届)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开幕式上举行了揭牌仪式,并于12月12日在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正式挂牌成立。该中心由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调局和自治区政府共同建设,围绕中国、东盟的共同需求,聚焦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资源、环境和灾害等重大地球科学问题,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通过开展地学、矿业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地学合作新平台。11月14日在新加坡召开的第21届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特别提到了建设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的重大意义,并强调通过《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愿景2025》深入对接;同时通过科技创新合作声明,规划中国—东盟关系与合作未来发展,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十二、大力推进年度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十三、推进区域性整体压矿评估,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成效显著

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和用地审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推进区域性整体压矿评估工作,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共享评估成果,减少评估 批时间降低经济成本。自2017年完成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区域性整体压矿评估后,2018年推进完成了合山市城市规划区、马安工业园区、机厂工业园区等区域性整体压矿评估。仅上述4个区域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近60个重大建设项目用地 批共享整体压矿评估成果,不再单独开展评估,为企业节省压矿评估费用近500万元,同时压矿 告的评审也从原来的近60个工作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完成,极大的缩减企业用地 批时间成本、减轻企业经济负担,项目建设速度大幅提高。

十四、推进全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强化全区土地储备工作

十五、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十六、严格执法,法治国土建设全面加强

(一)生态保护区清理整治成效明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落实中央领导指示和推进自治区生态建设,我厅部署了生态保护区执法整治行动,保护壮乡美丽自然资源。2018年3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8〕117号),对全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海洋渔业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违法用地用矿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共发现生态保护区内违法用地893宗,土地面积4258.73亩(耕地1798.64亩,基本农田182.03亩)部,违法采矿4宗。现已立案查处749宗,结案698宗,收缴罚没款1047.9万元,拆除违法建(构)筑物7.3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构)筑物129.9万平方米;非立案整改144宗,复耕土地面积718.2亩(耕地341.4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4.7万平方米。

(二)群众建房侵占农业生产用地专项整治效果显著。2018年3月12日,根据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指示,我厅会同住建厅、农业厅下发了《开展群众建房侵占农业生产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桂国土资发〔2018〕15号),严厉整治群众建房违法占地行为。通过日常巡查、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土地变更调查、行政审批等,全面清理排查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群众建房侵占农业生产用地情况。按照“尊重历史、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原则依法整治,并深入分析原因,推进监管制度建设,保护耕地和生态红线。全区共清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34299宗,涉及土地面积10599.64亩(其中耕地6278.1亩,永久基本农田1043.9亩),地上新建的违法违规建筑物面积490.87万平方米。全区依法立案查处违规建房22575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483宗,已结案17617件,收缴罚款人民币2731.3万元,没收地上新建的建筑物71.28万平方米,拆除复耕土地面积46.84亩,追究党纪政纪责任19人,完善用地手续2406宗。

(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成绩突出。我厅的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自治区党委信访工作要求,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大局,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以关注民生为根本,“事要解决”为核心,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要求,通过集中交办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方式,共化解信访积案202件,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我厅两次在自治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的全区强化 上信访暨信访信息化工作推进会和区直中直驻邕有关单位信访矛盾化解攻坚现场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十七、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成功预 了6起突发地质灾害,避免586人伤亡,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74万元。特别是6月24日6时50分田林县乐里镇新公路富裕小区发生滑坡,造成6栋2~6层居民楼倒塌、掩埋24户居民房、公务用车4辆、私家车2辆,因预 及时转移379人,滑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2018年地灾害造成人员死亡10人,同比减少65.5%,受伤人数9人,同比减少79%。

二是开发县级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并正式投入使用。为科学高效地应对防范地质灾害,提高我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 精细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持,为全国首创。

十八、自然资源部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通过专家论证

2018年12月11日我厅申 的自然资源部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在北京通过专家论证。全国共35家单位参加论证答辩,入选18家,我厅排名第七位。

创新中心的目标是积极响应国家实施的“山水林田湖草”资源保护政策,有针对性地研发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技术。其定位于服务政府管理和矿山企业的需求,致力广西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及社会的和谐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矿山的水灾害及自然资源破坏,为治理修复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研究、工程化研发、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及高层次人才培养。

具体任务是研究开发“有色金属矿山土地资源修复与利用工程技术”、“水矿山矿井水高效利用与水资源修复技术”、“矿区水资源安全评价与预警技术”、“矿山地貌景观重塑恢复技术”等技术,并将这些技术推广应用至在建、生产及停产的矿山中。

创新中心三年内计划投入3000万元建设费用。研发成果的应用预计可产生3亿元以上的经济效益。同时技术成果的应用体现在改善土壤质量、重金属土壤修复、尾矿库生态修复、石漠化治理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十九、坚持发现问题和抓实整改并重,实现国土资源系统政治巡察全覆盖

根据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7-2018年巡察工作计划,突出政治巡察,着眼发现问题、推进整改落实,完成5个市局和7个厅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实现了既定目标。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巡察成果运用。检查验收10个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指出存在问题,通 整改情况。据不完全统计,被巡察单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先后提醒谈话451人,诫勉谈话25人,函询3人,党纪政务处分22人;制定或修订各类规章制度324项,清退各种违规款项380万元,追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等9.68亿元,形成了强力震慑,为推进全区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十、“互联 +政务”成效显著

深入推进“互联 +政务”改革实践,不断完善公文限时办结系统,优化文件流转互联互通平台接口,确保文件流转、办理高效有序,截至12月3日,公文按时办结率达99.64%,比上年(99.42%)提高0.22个百分点,在全区区直单位连续排名前列。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内涵,努力打造电子政务亮点,依托信息技术优势致力服务 站建设,再次斩获2017年全区政府 站绩效评估第一名。以便民服务为宗旨,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全区数据共享发布率达100%,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考核获得满分。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水准,培养敬业奉献的高素质政务公开人才,抽选人员获得全区政府 站应知应会业务考试优秀的好成绩,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列入红榜通 表扬。

二十一、信息工作取得新突破

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然资源部的重点工作部署,抓细抓实信息 送工作。截至10月,获自治区党委采用52篇,已完成年度绩效考核任务550分的115.27%;截至11月,获自治区人民政府采用69篇,已完成年度绩效考核任务180分的108.89%。今年11月,自然资源厅获评2016-2017年度全区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3篇信息获中办采用,国办采用(批示)项加系数分5分,加分创历史新高;信息工作在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全区党委、政府系统排名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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