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废旧电池回收有法可依

卢金增 杜海英

电动车很方便,可是电动车辆的废旧电池如果回收处置不当,就会破坏生态环境。由于山东省尚无经批准有资质处置这类废电池的合法企业。在今年召开的山东省两会上,山东省政协常委宋传杰牵头,同14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切实做好各种电动车辆电池 废回收处置的提案》。7月20日,山东省政协对此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

“电池隐患一直存在,只是还没有集中爆发,随着近年来新型能源集电电池的大量应用,和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海量应用,未来五至八年后,将会出现一个废旧电池 废的高峰,如果不未雨绸缪,不久就会面临‘电池围城’的可怕局面。”说起废旧电池回收,山东省政协常委张继平很是忧虑。他表示,据有关机构预测,到2020年,我国仅汽车动力电池累计 废量将达到12万吨到17万吨。座谈会上,山东省商务厅副厅长王洪平表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废旧电池回收方面发挥的作用并不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废旧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其回收应持有环保部门的批复资质,而多数终端回收站点不具备资质。另外,小型电池虽然不在危险废物目录中,但由于无利可赚,缺乏回收积极性。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和环保安全部副总监张志平无奈地表示,目前山东废旧电池产生量约10万吨左右,但该公司上半年仅回收300吨。“多数废旧电池都被小商贩收集去了,然后流向没有资质的非法企业。”

更大的问题是,山东目前没有一家经批准的合法合规的废旧电池回收冶炼处置企业。正规有回收资质的企业和小商小贩相比,没有竞争力。作为电池生产厂家,山东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文华同样表达了自己的无奈。

据2016年统计数字显示,超威电池在山东的销量折合为重量将近10万吨,如果企业可以二次回收,里面含有的铅能达到6800多吨,但很可惜,现在企业没有回收资质,即使有了回收资质,也只能“外运”。

“酒瓶子可以回收,为啥废旧电池就不可以?最好的办法是让利益来驱动!”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法水建议,运用经济杠杆鼓励消费者、使用者将废旧电池送至指定存储点。此外,要推动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进入法治框架,用立法确立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山东省人大代表、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丽萍教授也建议,应抓紧完善立法,针对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实现废旧电池回收处置有法可依、依法管理、依法处置。

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马春元直言,“缺乏技术,就应该成立一个废旧电池回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组织研究,向产业化迈进。”

“省里已规划在临沂、菏泽各建设一处铅冶炼综合项目。”山东省环保厅副巡视员鞠振平介绍,目前投资15亿元、年处置能力为30万吨的临沂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已初具规模,年底前可建成并投入经营。

座谈会上,山东省政协副主席赵润田表示,要提前谋划,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我省电动车辆电池 废回收处置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市场化的利益机制推动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

对此,山东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正积极推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环保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并将废旧电池回收处置作为一个重要内容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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