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4月15日连收三张环境违法罚单,罚金合计11.7万元。
文号“邯环罚字﹝2022﹞08-10号、11号、12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3月26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广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2020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2021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及2021年年度排污许可执行 告;填埋气收集导排燃烧火炬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更新,三项环境违法行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二项、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零八条第六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分别对该单位处以罚款6.2万元、3.5万元、2万元,罚金合计11.7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4月15日。
公开资料显示,广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为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振龙,注册地址为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南阳堡镇南刘村南地,经营范围包括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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