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宿迁中院、宿城法院召开了以“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强化生态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 宿城法院集中管辖以来打击污染环境类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和主要做法,并对当天公开开庭审理的姚某等14名被告人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进行点评。
发布会上,宿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耿辉通 了污染环境类案件审判工作情况。2013年10月该院设立生态保护审判庭,集中管辖全市范围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生态保护类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以及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自集中管辖以来,该院坚持“从重从快”原则,依法打击和震慑环境污染犯罪,取得了积极成效。共受理各类生态案件994件,其中非诉审查586件,刑事398件,民事6件,行政诉讼6件。刑事案件主要包括污染环境、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盗掘古墓葬等,行政非诉案件集中在环保处罚、水行政处罚及非法占地三类案件。
耿辉表示,针对环境犯罪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居多、案件区域相对集中、案件呈现复杂化和专业化、团伙案件多且组织性强、部分被告人主观恶性深等特点,宿城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生态审判工作,树立当代环境司法理念,积极构建保护环境的新机制。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加强专业化水平,提升司法应对能力。放大裁判效果,传播生态审判理念。(朱来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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