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一电镀企业偷排重金属废水被立案查处

市环保局突击查处了一电镀企业偷排重金属废水违法行为,5月11日,市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相关涉案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5月9日凌晨,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采取司法联动,冒雨对我市寅阳镇一电镀加工企业进行了突击夜查。夜查时,该企业镀铬车间正在生产。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池正通过软管再通过厂区雨水管道向外环境偷排废水。环境监测人员当即按规范对外排放废水进行现场采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偷排废水行为,并连夜对该厂现场操作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经化验分析,外排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该行为已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罪。

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4起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罚款金额达200余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计罚1起,移交公安机关2起,查封扣押1起,限制生产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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