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造成古坦学校周边环境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有1家竹制品加工厂和2家竹炭加工厂,其中竹制品加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产生的废水直接向外排放,属非法排污企业;竹炭加工厂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对炭粉进行加工,无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属需关停企业。
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在2013年5月对木竹加工企业排查中,发现了竹炭加工厂的废气污染问题,但仅停留在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上,没有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在2015年1月16日群众投诉上述企业在违法生产的情况下,仍仅是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未及时跟踪督查,也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对其污染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在此过程中,大鄣山乡政府没有认真履行环保的属地管理职责,在工业企业污染情况排查上 过程中,未能如实上 企业污染的整改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学校周边企业污染问题的长期存在。
经婺源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履职不到位的县环保局和大鄣山乡政府给予全县通 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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