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于2时26分到达现场,经侦查及询问仓库负责人得知,建筑现使用约30年,内部材堆积物绝大部分为废弃塑料垃圾及部分木材,无人员被困。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出动一条干线两条水枪进行初步控制。
麓山门、梅溪湖、洋湖三个站增援力量到场后共布置四支水枪、一门移动水炮、一台高喷车进行总攻,于3时40分火势已经基本扑灭。由于建筑耐火等级低,内部构建稳定性情况不明确。增援站供水完毕撤离,5时许天亮后,联系岳麓街道挖机对建筑内部堆积物进行处理并处理余火。11时10分,消防人员处理余火处理完毕。
(一审:黄娟 二审:彭治国 三审:张军)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