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佛山市禅城区格宏泡沫回收厂位于张槎街道莲塘村,主要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今年4月份,张槎环境执法人员发现该泡沫回收厂在未依法 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于今年3月初正式投入废旧泡沫加工生产。该厂未配套任何环境保护治理设施,在加工废旧泡沫过程中破碎、挤压工序产生废气、粉尘未经任何收集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环境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传唤当事人做进一步调查。经进一步调查,认定当事人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根据相关规定,环保部门拟对其处以80.57万元的罚款。在执法人员宣读听证告知书的内容后,企业负责人当场签收了处罚文书,并表示将配合环保部门积极进行整改。
据悉,昨日禅城区环保局对这家企业送达超过80万元处罚金额的听证告知书,这是禅城建区以来,区环保部门开出的最大金额罚单。据统计,今年以来,禅城区、镇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1~5月全区已作出处罚决定书金额300多万,是去年同期的3倍,拟作出处罚决定的金额有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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