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箱已经被固定在地面上。
24日,市民李先生向本 反映,23日他在群力景江西路2188号附近停车,因挪动了人行道上的垃圾箱,被环卫工人“罚款”200元。“不交钱不让走,我交钱时转到环卫工人的个人账户,也不给我出具任何票据。如果确实有毛病,我接受处罚,但感觉这么执法是不是有问题?”李先生说。挪动垃圾箱被“罚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市民为停车挪动垃圾箱
被环卫工人“罚”200元
“还没等我离开,一名环卫工人就过来了,他查看了垃圾箱后说垃圾箱底部被我损坏了,要对我进行‘罚款’。我确实挪了这个垃圾箱,本想走的时候再给挪回来,它当时并不是固定在地面上的,要不然我也挪不动啊。但那名环卫工非说是我损坏的,不交‘罚款’不让走。后来,他给他们队长打了电话,对方也要求我交‘罚款’,并且让我直接转到环卫工人的个人账户,我要求他们出示‘罚款’依据和凭证,队长说没有。”事后,李先生用手机给环卫工人转了200元后离开了现场。
城管回应
已退款,对环卫工人批评教育
该名工作人员说:“我们也了解了情况,当时是环卫工人看到李先生挪动垃圾箱,认为是他损坏了垃圾箱,于是让他进行维修。李先生无法维修,环卫工人就让他支付维修的钱。这件事环卫工人确实不能私自操作,而是应该在发现当事人损坏垃圾箱的时候上 给单位,由单位指派相关人员与当事人协商赔偿问题,如达成协议,应签订相关文件,如无法达成协议,可 警或走法律程序来解决。”
目前,道里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部门已将200元钱退还给了李先生,并对该环卫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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