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岳阳一男子酒驾被抓不听劝,回收“掏”交警遭重罚

岳阳日 全媒体讯(陆三星 陈伟雄)近日,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中,现场查获一起涉嫌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阻碍公安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严重违法行为。

5月17日晚上,交警机动中队在107国道1434km十200m(临湘市城中南路与107国道交汇处)处设卡开展夜查行动。19时许,一辆号牌为湘FBW***的汉腾牌越野车自西向东驶入设卡路段,现场执法民(辅)警当即用手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人向某(男,34岁,临湘市聂市镇长源村人,持C1证)不但不停车,反而将车变道行驶,意欲逃避检查,执勤民(辅)警多次喊话警告,其才将车横向停在道路中间。向某下车后,不但不配合,还与执勤民(辅)警发生争执。该车乘坐人方某朋(男,36岁,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人)见状,仗着酒性,一边高声辱骂交警,一边下车与向某一同推搡现场执法民(辅)警,导致民(辅)警警服被拉坏、身体多处软组织擦伤。为了彰显法律威严,民(辅)警随后合力将其制服。23时57分,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向某现场测试,结果为90mg/100mL,向某有醉驾嫌疑。为了进一步核实,民警将其带到临湘市中医院进行抽血化验,结果为76.9mg/100mL,确认向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和查实,向某2005年7月因伤害他人被临湘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9年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方某朋2014年1月因吸食毒品被临湘市公安局强制戒毒。这天晚上,他们与几个朋友在临湘市美食城一个夜宵店里吃饭。席间,推杯换盏喝了约2个小时左右的酒。曲终人散,酒壮人胆,向某就毫无顾忌地载着酒友开车上路。

向某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方某友因涉嫌阻碍公安交警依法执行职务,已移交临湘市公安局五里牌派出所处理。据悉,方某朋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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