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深度融合。到2023年底,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焚烧率均达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40%以上;新增厨余(餐厨)处置能力1610吨/日、生活垃圾转运能力4290吨/日;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三、主要任务
(一)补齐厨余(餐厨)垃圾处理短板。按照《成都市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5年)》,全力推进中心城区厨余(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迁建工程和温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10个厨余(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新增厨余(餐厨)处置能力1610吨/日,力争2023年底全面建成投运。[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二)提升生活垃圾转运能力。根据各区(市)县生活垃圾转运需求,全力推进成都高新区中和垃圾压缩转运站、锦江区潘家沟片区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工程、武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青白江区城市固废环保加工处理站和简阳市禾丰镇垃圾转运站5个项目建设,新增生活垃圾转运能力4290吨/日,力争2021年底建成投运。[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三)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建设。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市民意愿较高的小区开展生活垃圾示范小区创建。到2021年底,各区(市)县创建示范小区不少于5个,全市不少于100个。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按照“街道3+1、镇1+1模式”(每个街道配置3辆厨余垃圾收集车和1辆专用运输车、每个镇配置1辆厨余垃圾收集车和1辆专用运输车),配齐厨余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到2021年底,全市累计配置厨余垃圾收集车不少于580辆、专用运输车不少于26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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