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11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 载明:意阀(苏州)阀门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处以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意阀(苏州)阀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10日,法定代表人SALVATORE RUGGERI,住所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庞金路。
天眼查显示,2019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苏州税一稽罚〔2019〕216646号处罚决定书,处罚事由:你公司2015年为外籍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支付保费517340.15 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你公司2016年为外籍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支付保费240053.34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你公司2017年为外籍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支付保费386167.76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6月修正)第一、二、三、八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318号)之规定,你公司2015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172060.80元,2016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69582.27元,2017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112016.28元,以上合计353659.35元。 你公司在检查过程中明确表示愿意配合税务机关限期将应扣未扣“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补扣入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之规定,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176829.68元。
意阀(苏州)阀门有限公司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达6次,执行案号为(2021)苏0509执9219号、(2021)苏0509执9195号、(2021)苏0509执5256号、(2020)苏0509执1814号、(2013)青执字第06125号、(2012)青执字第05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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