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的安排,市安监站组织3个检查组共16人对22个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继续进行巡查,督促工地洒水降尘。市执法队出动4个检查组共21人,继续对监管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巡查,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市质监站对各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巡查,出动5个检查组共10人,目前已有5家放假,今年不再计划复产,现16家企业全部处于停产状态。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进行24小时监管,确保市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全部停止施工,停止拉运;工地围栏外清洁卫生;工地出入口进出车辆100%冲洗。各环卫所组织管理人员旁站管理责任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站点,防止垃圾和树叶燃烧。
市交通局积极响应“4号调度令”,严格对照落实,通过微信平台、交通 站、电子屏幕等多种渠道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环保倡议书。同时,安排了8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局直各相关单位进行环保、安全大检查。全市运管系统出动22个检查组,巡查人数88人,巡查企业47户。养护公司继续对所辖路段二次扬尘治理情况进行巡查,出动两台扫路车对所辖路域进行大面积清扫作业,34人对扫路车盲区进行清扫,出动一台洒水车进行适时洒水,路面整洁。市客运管理处出动检查车辆37辆次,检查人员86人次,加强对公交、出租车的监控巡查。公交车市区共增加备用车辆12台,主干线路早晚各增加60分钟运行时间;边远线路延时收车30分钟。市区出租车、公交车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预警信息及8条环保标语;市区每辆出租车张贴环保标语。倡导绿色出行,在市区投放公共自行车2200辆。
市公路局出动清扫车两台、水车3台、农用车8台、人员120人,清扫道路123公里,冲洗路面28公里,清理垃圾175立方米,清洗护栏20公里。
市经信委发布信息,截至12月12日16时,根据尧都区、临汾经济开发区、侯马市、侯马经济开发区、襄汾县、霍州市、浮山县7个县(市、区)上 的情况,均积极应对,采取措施。其中,尧都区组织了5个督察小组,对全区按调度令进行督察;临汾经济开发区出动两个小组11人次,检查企业8家;侯马市检查企业6户,并将各企业实际措施上 ;侯马经济开发区出动两个小组工作人员,检查企业7家;襄汾县出动驻厂工作组22个,督察组两个,检查企业22户;霍州市出动两个小组20人次,检查企业7家;浮山县出动一个小组4人次,检查企业一家。
市教育局通知全市各学校采取防护措施,停止一切户外活动。
市环境监察支队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的安排,12月11日,市、县(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洪洞县、襄汾县、曲沃县、翼城县)两级执法人员,对市区建筑工地施工、土石方拉运、营业性锅炉燃用清洁燃料、居民燃用洁净焦、露天烧烤摊点使用环保炉、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和城市周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县市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土石方拉运、营业性锅炉燃用清洁燃料、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县城周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64人次,检查污染点源189处。对发现的11个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市公安局案件侦办方面,12月11日,乡宁县环保局移交案件称:在检查中发现山西九成焦化厂一期30万吨/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晋环函62号)要求新增建脱硫塔及尾气洗净塔未建成,脱硫设备擅自停运。经查,11月22日,高云珍在九成焦化厂脱硫岗工作以来,脱硫设备基本处于停用状态,也未开启脱硫设备。11月13日,崔俊义分管化产车间以来,明知脱硫设备未开启,也未采取任何措施;12月11日,乡宁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立案一起,对违法嫌疑人高云珍、崔俊义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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