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环境安全QEHS三体系程序文件—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

识别和评价本公司产品、活动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管理。

3、职责

质量部负责对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工作归口管理,负责组织确认环境因素,评价重要环境因素。

各部门负责识别和管理各自活动领域内的环境因素。

4、工作程序

4. 1环境因素的识别

4. 1. 1识别范围

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包括公司所属部门范围内的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和相关方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4. 1.2识别时应考虑

A 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有益或有害影响的要素为环境因素。

B 环境因素的识别应考虑: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六种类型:大气、水体、噪声、固废物管理、资源能源、其它。

4.1.3识别的主要内容有:

a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

b评价环境现状与上述要求的符合程度,包括污染物排放、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等;

c对以往不符合要求的事件调查所取得反馈意见的评价;

d相关方提供的 告、记录等资料,如环境 告等。

识别环境因素可选用的方法:问卷调查法、过程分析和评价法、现场观察法。

4. 2识别步骤

在初始评审时,质量部组织各部门根据管理领域内的现场活动对环境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识别,填写《环境因素评价表》。

质量部对各部门递交的环境因素清单进行现场检查、汇总、复核,确定各部门环境因素,汇总列入《环境因素评价表》。

4. 2.3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依据《环境因素评价表》,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4.2.4重要环境因素评价时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a环境影响的大小

b发生频率和持续时间

c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d公司技术上、财务上及运行上的可行性

e相关方的关注等

质量部根据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编制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管理者代表批准。

4. 3环境因素的管理

4. 3. 1运行控制

a通过环境运行控制程序和相关制度的实施,对所有环境因素加以控制。

b对重要环境因素,由质量部组织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按管理方案对其施加控制。

c对于潜在的紧急情况,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4. 3.2环境因素的更新

3. 2. 1每年管理评审前由质量部组织各部门对环境因素复评。

3. 2. 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及时进行补充辩识和评审。

a法律、法规更新时;

b公司的生产活动和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

c新项目建立、新设备引进对环境影响有变化时;

d相关方的抱怨明显增多时。

4.3.3环境因素更新的实施

环境因素发生变化时,由责任部门 告质量部,由质量部组织对提出的环境因素进行检查、复核、确认,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时,对《重要环境因素清单》进行更改。

附:表1污染物和噪声类打分表

表2资源和能源消耗类打分表

5、相关文件

5.1《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5.2《环境运行控制程序》

6、相关表格/记录

《环境因素评价表》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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