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不再“超期服役”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GB 4544-2020《啤酒瓶》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本标准代替GB 4544-1996《啤酒瓶》,将于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回收存在两大“痛点”

说到啤酒瓶回收,无疑在许多消费者的回忆中,都有着卖啤酒瓶换零花钱的经历,“酒干倘卖无”的叫卖声也被写入歌中。那么曾经紧俏的啤酒瓶,现在还有人回收吗?

质量指标是回收依据

近年来,每逢啤酒热销的夏季,啤酒爆瓶伤人事件屡有发生,消费者和旧瓶回收人员一样面临着人身安全受到伤害的风险。

新版国标将产品分为一次性瓶、可回收新瓶和可回收旧瓶,同时将旧版国标附录中“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的规定进行了删除,这意味着,啤酒瓶将不再有“超期服役”的说法,质量指标将是旧瓶回收的唯一标准和依据,啤酒企业也会更注重对可回收旧瓶的回收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业内人士表示,新版国标是对旧版国标的升级,可以为啤酒瓶回收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这与我国正在推行的垃圾分类、提倡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相符合。建议政府和“酒”“瓶”行业以及相关企业尽快制定政策建立一个更为合理的啤酒瓶回收体系,这样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20年8月7日
下一篇 2020年8月7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