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目前,北京市已启动强制性执法措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按《条例》执行的社会单位与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

为促进社会单位与市民履行垃圾分类社会责任与义务,自今日起,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在北京晚 开设《垃圾分类曝光台》,将聚焦10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履职、落实、整改情况,对实施不到位的单位与个人进行公开曝光,并持续追踪问题整改情况。如您遇到与垃圾管理相关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发送邮件提供线索。邮件里请注明线索提供人联系方式及所需要反映的问题详情。本 将与您联系,并对问题予以曝光。

在此呼吁社会单位与广大市民,自觉履行垃圾分类责任与义务,杜绝乱投乱放行为,共同携手建设绿色家园!

探访地点一

北三环中路甲32号

曝光问题 老桶仍“上岗”

小区内实际的垃圾分类情况又如何呢?进了院门竟然见不到一个垃圾桶。“按照规定,小区要在进门的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公示本小区所有垃圾投放点的准确位置,这样才能便于居民准确投放垃圾。”苏春玉介绍说,此外,公示牌上还应当公示这个小区垃圾分类管理者、责任者、运输者的名称和联系电话,一旦出现问题,便于群众监督。

既然找不到垃圾桶,检查组兵分几路,绕着小区开始搜索起来。“在楼后!”一个声音从老楼背面传出。检查组加快脚步,绕到楼后,只见楼下狭窄的通道上,孤零零摆放着一个红色的有害垃圾桶,此外还间隔摆放着两个满身污垢的双盖老式垃圾桶。“这垃圾桶有年头了,怎么也得是10年前的了。”用手轻轻推开桶盖,一股垃圾腐臭的味道隔着口罩都能闻到。垃圾桶内,菜叶、蛋壳、吃剩下一半的方便面、口罩、饼干盒、废纸等各种垃圾混杂在一起。

“这个小区的垃圾投放容器不符合要求,垃圾桶外观不洁,垃圾也没有按照要求分类投放。”检查组人员一边看,一边在记录表上做着记录。

苏春玉表示,不管小区多大、居民人数有多少,都要配齐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这“四桶”。

探访地点二

新街口外大街3号院

曝光问题 垃圾“混装混运”

随后,检查组一行又来到不远处的新街口外大街3号院。与刚才检查的北三环中路甲32号相比,虽然同属老旧小区,但这里的垃圾桶配置更加齐全,小区中设置了“四桶齐全”的垃圾分类驿站。

一辆橙色敞口的垃圾清运小车缓缓驶来,停在一组配齐了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三种垃圾桶的投放站点旁。检查组人员远远观察,只见物业的垃圾清运人员先是拖起一个灰色的其他垃圾桶,双手将桶举到垃圾车上倒扣,将桶内的垃圾倾倒入车斗内;紧接着,又拽过一个蓝色的可回收物垃圾桶,用同样的动作,将桶内的可回收垃圾倾倒入车斗内。担心车斗内的垃圾过于松散,垃圾清运人员开始在“垃圾山”上反复踩踏,想要将垃圾踩得瓷实一点儿。突然,他停了下来,从脚底下拽出一个已经被污物沾染的快递牛皮纸箱,抖落了几下,丢入车身后悬挂的大编织袋里。

看完了“混装混运”全过程,检查组人员靠拢过去。“不要把两个桶的垃圾都往一个车里倒,这属于混装混运。以后,您这车就运灰桶的垃圾,就算是蓝桶里的垃圾没有分好,还混有其他垃圾,您也不要运。居民明明在家分好了类的垃圾,最后又混装混运一车给拉走了。只有您这边拒绝收运,才能促进居民分类投放,促进物业管理到位。”苏春玉提醒垃圾清运师傅。

每天检查

不少于40个小区

“自5月3日以来,每天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安排10个组,检查不少于40个小区,检查范围涵盖16个区。”苏春玉表示,现阶段的检查内容主要以垃圾分类公示牌的设置、容器配置、站点卫生、垃圾分类效果、人员值守情况以及运输情况为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下一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还将“回头看”,追踪整改落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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