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3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河畔明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我公司(建设单位)、湖北景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验收监测 告表编制单位)并特邀3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我公司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 和验收监测 告表编制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告表的汇 ,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竣工实际总投资9000万元,实际用地面积7687.4m2,实际总建筑面积52880.96m2(其中:1#楼地上总建筑面积29177.0m2;2#楼地上总建筑面积18684.96m2;地下室建筑面积5019m2),建筑密度30%,居户371户,容积率6.2,绿地率25%,停车位297个(其中地下194辆,地上103辆)。
项目实际总投资9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5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7%。
2013年1月,利川市八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河畔明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河畔明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2013年4月10日,利川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河畔明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审查意见的函》(利环函[2013]27号),同意项目建设。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少量的餐饮废水。我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了雨污分流措施,为每栋建筑配套了化粪池。小区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滨江北路市政污水管 ,进入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江。项目共设置2个化粪池,总设计处理能力为250t/d。各楼栋配套化粪池设计处理能力均满足服务楼栋废水产量要求。
2、废气
小区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车辆尾气,以及备用发电机组燃油废气。①小区配套有完善的天然气管道及电力 络,确保小区内可便捷的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②我公司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为每栋住宅楼配套了内置式负压烟道,居民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抽吸后通过负压烟道收集后于住宅楼屋顶排放。③各住宅楼均配套排风系统将居民楼卫生间废气引至屋顶排放。④地下室设置了抽排风系统,保证通风良好,地下室汽车尾气及备用柴油发电机房燃油废气经专用内置式管道引至建筑物屋顶排放。⑤小区内设置了绿化区,既美化了环境也优化了小区空气。
3、噪声
本小区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配电房、二次发电设备、电梯机房等公用设备噪声,小区公用设备均设置于地下室内,各设备间独立设房,安置时对各设备采取了隔声、减振、消声等控噪措施。小区设置专人对出入车辆进行管理,设置了限速、禁鸣标志。为各栋居民楼均配置了双层隔音玻璃。
4、固体废物
小区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本小区处于利川城市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收集范围内,小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小区内设置了生活垃圾收集桶和垃圾周转箱,小区垃圾由小区物业安排专人打扫。小区配套化粪池污泥由小区物业部门安排专人清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根据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小区总排放口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符合环境影响 告表及审批部门决定。
(2)废气治理设施
本次未检测废气。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场界噪声低于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2类标准限值,能够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次未检测固(液)体废物。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和验收监测,河畔明居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 告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齐全;小区废气、固废均妥善处置,废水及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我公司认为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小区整体绿化率,使绿地率达到25%。
2、加强小区入驻商家的环保监督管理。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4月17日–2019年5月10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利川市八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利川市东城办事处关东村七组
联系人:牟方植(18671847445)邮政编码:445400
利川市八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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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畔明居验收监测 告 2019.4 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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