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设备工艺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设备工艺

一、简介

1、装置调试人员首先要翻开进水阀门、出水阀门,发动设备进水提高水泵,将调理池的污水运送到地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中开端。

2、初度运用及调试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当水位到达设备二分之一高度时中止水泵进水,翻开风机进水阀,敞开风机,慢慢翻开风机出风阀,向接触氧气池内曝气48小时后再发动进水提高水泵将污水参加至设备四分之三处,再向池内曝气24小时。

3、工作人员要用手触摸调料是不是有粘状感,同时调查水体微生物生长状况,直至长出生物膜,方可持续向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运送污水,水量应逐渐添加至设计水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设备工艺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设备

4、及时调查水中微生物生长状况,发现异常应及时操控进水量加以调整。

5、要调查二沉池水水流流态,出水堰集水有必要均匀,通常每隔24小时有必要排泥一次,排泥时翻开排泥电磁阀,使用气提方法将二沉池内的污泥提高至污泥池。

6、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根据需要在消毒池内参加消毒剂,二沉池来水通过消毒剂加药罐,药剂部分溶解,到达消毒的意图。经处理过的水在清水箱内逗留约0.5小时后,就到达了排放需求,能够向外接受水体排放。

7、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调试结束并正常运转后,体系即可进入主动运转,现场将水泵、风机的操作切换在主动运转状况。

二、基本原则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设备

1、一体化设备的选用应遵循因地制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便于管理的原则。

2、一体化设备的选用应满足经批准的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可行性研究 告、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等文件的要求。

3、一体化设备的箱体(罐体)设计使用寿命不应小于 20 年。

4、一体化设备供应商应对其成套供应的设备(含配套设备)质量及售后服务负责。

5、一体化设备供应商应提供污水处理工艺计算书,以方便污水处理厂(站)设计单位进行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参数复核。污水处理工艺计算书格式可参考附录 。

6、污水处理厂(站)设计单位应对一体化设备的污水处理工艺计算书进行复核,并承担设计责任。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设备

7、一体化设备应优先选用成熟可靠的工艺和产品。一体化设备采购时,供应商应提供至少 3 个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的成功工程业绩,并提供由业绩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进出水水质检测 告。一体化设备采用新工艺时,供应商应提供中试实验 告、生产性实验 告等相关资料,并由第三方权威机构组织论证,出具工艺可行的结论 告。

8、批量采购同品牌一体化设备时,建议安装一台在县城及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测试,稳定运行不小于 30 天,确定出水水质、运行成本等各项指标均满足采购要求后再正式供货安装。

9、一体化设备宜配备完善的自动控制系统,实现自动化运行。

10、一体化设备的选用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综合比较设备全生命周期的技术经济指标后确定。

11、供应商应对一体化设备的专利技术使用权负责,保证销售的一体化设备无专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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