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录下老油回收全过程火锅店老板被判刑

在巴蜀地区,大大小小的火锅店遍布大街小巷,川人对火锅的热爱,由此可见一斑。然而却有黑心商家为了谋取利益,在火锅油上做起了文章。

这是内江隆昌市一家火锅店的后厨监控视频,画面中一名厨师装扮的男子在小小的空间里好一番操作,只见他又是打捞,又是熬制,最后倒进了地上的一个不锈钢大桶。

此时此刻正在专心忙碌的厨师不会想到,这一大桶油很快就会引起市场监管局执法队员的警惕。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刑侦执法大队在面对全市餐饮行业的卫生大检查中,发现这家火锅店的后厨有猫腻。

在百度词条中可以看到:地沟油,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如回收的食用油,反复使用的炸油等。长期使用更可能会引发癌症,对人体危害极大。

如果这个大桶中的油脂,确为顾客食用后的废油加工熬制而成,那就是根本不能食用的地沟油。面对执法人员的质疑,匆匆赶来的火锅店老板徐久祥(化名)对使用“老油”矢口否认。

徐老板说不出这一大桶黑乎乎的油从何而来,只说是自家熬制的锅底。幸而近年来,隆昌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明厨亮灶”工程,要求所有持证餐馆的后厨都要进行公开公示,也正是这项工程中安装的视频监控,为执法人员提供了关键证据。

面对视频监控的证据,徐老板和厨师刘科都无力狡辩。

厨师刘科承认,最先是他提议用回收油熬制老油锅底,跟老板徐久祥(化名)商量后,俩人共同决定铤而走险。

事后,隆昌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对徐久祥(化名)店里所谓的“老油”,进行了查封并取样送检。

因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火锅店老板徐久祥(化名)和厨师刘科(化名)被隆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0年9月3日,隆昌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徐久祥(化名)和刘科(化名)作出了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处罚。然而,事情到这里却并没有结束,为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内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将火锅店老板徐久祥(化名)告上法庭。

2021年2月2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别的公益诉讼案件。检查机关指出,鑫良火锅店在2019年8月21日至9月5日期间,共销售掺入了老油的火锅锅底173分,销售金额为4844元。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破坏了食品消费市场安全和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而提起公益诉讼。

为了证明老油火锅对人体的危害性,检察院申请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食品科学系副教授刘丹,作为专家辅助证人出庭作证。

除了微生物的危害,刘丹教授还指出,火锅老油的炼制会经历反复的高温,期间各种化学变化也会产生多种致癌物质。如果长期摄入这类老油,会引起人体体重下降、食欲减轻、生殖毒性和肝脏毒性等。

刘教授说,抛开这些对身体上的直接伤害,食用老油火锅对顾客的心理影响也不容小觑。回收油是被顾客食用过的,有食用者的唾液,还有食物的残渣,甚至还有餐桌上的一些垃圾,比如说我们的纸和塑料杯等等。

最终,合议庭根据当事双方的意见,对本案进行了综合评判,并当庭宣判:被告徐久祥(化名)英语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侵害消费公共利益的赔偿金48440元,此款上缴至本级国库保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内江日 向社会公众看法赔礼道歉声明。

三锅说:对于所谓老油的危害,专家已经解释得非常清楚,作为食客,千万不要再迷信什么“老油”火锅味道好,作为经营者,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提炼使用地沟油的借口。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无小事,对于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有毒有害食品,国家的惩处力度也尤其严厉。在此也提醒所有的食品行业经营者以本案为鉴,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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