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频道 道,春节假期,一则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又火了! “吃了3种鱼,竟然1万多!”江苏常州陈先生称,大年初二在导游带领下在哈尔滨的北岸野生鱼村消费了一万多元,其中鳇鱼售价398元一斤,结账时因“斤两问题”与店家发生冲突致伤。对游客的曝光,餐厅高举“明码实价”的抗辩大旗。
消费者的点评包括:“真的吓死宝宝了……一顿饭吃了一万啊”,“被黑车带过去,千万不要听任何司机和导游给你推荐的东西,这些人都是一伙的,进店坑你没商量”……可见有很多顾客曾经被宰过。
宰客早已经不是新闻,早在2008年青岛新闻 曾 道,某日照游客在露天烧烤摊被宰,结账加起来有18000元。摊主称烧烤不是按串而是按每片肉15到20元结。
还有2012年发生在海南三亚宰客事件。1月28日,有微博用户称在三亚坐出租车,司机推荐了一家海鲜餐馆,其在此就餐,3个菜被宰近4000元。
2015年国庆假期中,青岛曝出“一只虾38元”宰客新闻,在社交媒体曝光后被青岛市北区物价局罚款9万元。
餐饮行业正是宰客的重灾区, “三亚宰客事件”发生之后曾经有媒体展开在线调查,结果显示有48.5%的人有过数次被宰经历,有44.16%的人偶尔被宰过,基本没被宰过的人只有7.35%。
对于频发的宰客事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章第32条与33条规定:工商部门应当保护消费者权益,且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
“明码标价”是一种公开的标示,人们就餐的酒店菜单、贴在墙上的价格表都是一种展示;而我们去菜市场、批发市场购物,则经常与商贩们讨价还价,顾客经常会说“给了实价”,所以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对于什么是“明码标价”,2001年1月1日,经国家发改委同意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委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明确了“明码标价”的定义。 “明码标价”的定义是指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公开标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等有关情况的行为。是向消费者公布商品价格和服务的一种方式,具体有卡片标价、挂牌标价、实物标价等形式,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等级、规格、型号、单位、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同时,还明确了本规定“所称应当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是指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
对于这次的宰客事件的发生地点北岸野生鱼村,涉事店铺内价目表已经实行明码标价:鳖花鱼368元/斤,虫虫鱼328元/斤,雅罗鱼298398元/斤。价目表上共标有25种鱼类价格,除小江鲤等共4种鱼88元/斤、98元/斤外,其它鱼均为百元以上。其中,鳇鱼价格最贵,398元/斤,雅罗鱼、鳡条鱼价格也与 帖内容相符,泥鳅则为198元/斤。当询问为何如此高价时,服务员未作答,只称是明码标价。
北岸野生鱼村已经进行了明码标价,但明码标价不一定是“实价”。什么是“实价”?“实价”更是一种主观的感受,每个人的心里确实各自有杆称,因个人的主观感受、每个人的购买力不同而有偏差。公允一点讲,“实价”应是商家所付的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和法定税收的结果。从商品、服务的质量、商标的信誉和知名度等多个方面综合考察可以发现,价格是可以计算和比较的。从这个角度计算和比较之后得出的价格,才叫真正的“明码实价”。
虽然商家实施了“明码标价”,但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还是要打个问号,诚信经营应该包括公平计量、如实提示消费风险等。
“明码实价”是在“明码标价”基础上更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提法,突出价格的“实”。实,代表真实、实在,表示商品或服务本身的合理价值,消费者并不自愿地、无可奈何地接受某一价格,绝对不代表价格的“实在”和公平公正。因为双方掌握的包括价格信息在内的商品信息、经营信息明显不对称,消费者先天就处于绝对劣势一方。在信息不公平、地位不平等的条件下,商家要突出自己的“明码”和“实价”,就要摸着诚信的良心出牌。
对于这次的消费,陈先生作为消费者并不能掌握鳇鱼养殖成本、商家利润等相关信息,从这个角度来说,价格是否合理就只能看商家是否具有诚信、良心。
假期旅游已经成为中国百姓的常态,为了减少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以及在旅途中有个愉快的心情,小编综合了一些宰客套路,捂紧钱包的同时防止被宰。一些景点的宰客套路主要有:偷梁换柱、异名标注、缺斤少两、强买强卖、不明码标价等招数。
游客徐先生和朋友到景区旅游,游玩至傍晚肚子饿,便向筹备景区活动的志愿者打听在哪家大排档吃东西实惠。志愿者告诉他们,中午刚刚在一家大排档点了一盆海鲜粥,价格60元,分量比较足。徐先生便欣然前往这家大排档,但没看到价目牌。他点了一盆海鲜粥,这时该店老板开价为120元。徐先生疑惑地说:“今天中午吃才60元一盆呀,怎么现在翻倍了?”该店老板见状,迟疑了一下回答说:“哦,这样啊,那就60元吧。”点餐完毕后,徐先生庆幸地对友人说:“还好先问清楚了价格,不然肯定被宰。”
一名外地游客在海鲜大排档点餐,发现“同店不同价”。游客点了濑尿虾,老板告知为38元/斤;然而,当游客想挑选鱼缸内的濑尿虾时,老板则说缸内的濑尿虾68元/斤。出现此类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店家所用海鲜食材新鲜度不同。比如,在店外所点的38元/斤濑尿虾是冰冻过的死虾,而68元/斤的则是活的新鲜虾,所以价格差异才这么大。
用死鱼代替活鱼。有游客曾看到海鲜店里上演的一场“狸猫换太子”把戏。游客点了活鱼,并且确认斤两后等上菜,这时商家把活鱼换成了冰冻的死鱼。
友“麦克章鱼”曾到北海银滩一家海鲜大排档就餐,发现一些普通螺类标注为“皇帝螺”、普通鲍鱼说成“美人鲍”。据悉,这类骗局专骗不熟悉海产品的外地人。这些被取了好听名字的海产品,价格翻了好几倍。
有一些旅游景点的酒店在秤上动过手脚。不少海鲜餐饮店使用八两秤,甚至有黑心商家使用六两秤。
一些海鲜餐馆故意挡住标价牌,然后利用游客不熟悉海鲜价格行情的特点随意叫价,导致海鲜价格虚高。也有部分饭店或餐馆利用口音问题,混淆概念,导致消费者认为花钱自己买了一斤,实际却只买了一份或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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