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成都空气质量按期达标,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代成都市政府草拟的《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近日开始面向全社会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不仅明确了成都空气质量分阶段的达标目标——到2020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49 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27年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还提出了不同阶段的综合防治措施,其中包括到2020年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含 约车)占比要达到90%,2019年1月1日起新注册登记的所有轻型汽车均需执行国六A排放标准等。
目标
2020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49
到2027年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
随着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成都环境空气质量也逐步提升。2017年成都市优良天数235天,占全年总天数的比例为 64.4%,较 2013年上升 25.9 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优良天数大幅增加。但是,目前城市空气质量达标仍有较大差距,秋冬季 PM2.5 和夏季 O3 是制约成都市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瓶颈。同时,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大气污染治理进入攻坚期,区域协同控制仍处起步阶段。
《征求意见稿》结合实际情况就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目标提出了分阶段实现的目标。
以未达标、健康危害大的 PM2.5为重点控制因子,协同控制臭氧污染,实施空气质量全面达标战略。近期(2018年-2020年),将多源多措并举,以减排促改善。以产业结构升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控、燃煤锅炉清零、扬尘源综合整治为重要抓手,实现多种污染物减排。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49微克/立方米左右,臭氧浓度升高趋势基本得到遏制。
中期(2021年-2027 年)将以践行绿色生产、绿色生活方式,大气污染控制更加注重源头与过程控制。到202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 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
措施
构建多条通风廊道
一级通风廊道内污染企业逐步退出
为实现上述目标,《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十个大项的重点任务与措施。其中,将通过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引导绿色生活,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控制。
根据大气环境特征优化城市用地格局,将构建城市多级通风廊道系统,形成城市一级通风廊道8条和二级通风廊道26条, 一级通风廊道内污染企业逐步退出转移,通风廊道范围内避免过高过密建筑物的开发建设,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
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重,《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0年底,工业园区实现天然气管 全覆盖,在条件不具备、无法使用天然气的地区,推广企业及居民“煤改电”“油改电”“生物质改电”等。
同时,降低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新建项目禁止配套 建设自备燃煤电站,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禁止新建燃煤工业锅炉。2020 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煤炭消费占比下降 至 10%以下。2018 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域范围内燃煤工业锅炉,2022 年底前,取消居民生活使用分散燃煤,实现居民燃煤清零,为无煤化 城市建设奠定基础。同时,严格执行禁燃区管控要求,2022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至中心城 区11区全域,到2027年,全市域居民取消使用生物质炉灶,改用清洁能源。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2020年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出租占比达90%
以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为重点控制对象,《征求意见稿》明确将推进多污染源综合防治。
在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依旧是推进重点。《征求意见稿》明确,今年年底前, 威立雅三瓦窑热电(成都)有限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此外,全市禁止新建燃煤、燃生物质锅炉, 2018 年底前,燃煤工业锅炉基本淘汰,改用天然气等其他清洁能源。
作为机动车保有量已经排名全国第二的城市,成都将移动源废气治理列入了重点任务之中。除了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发展绿色货运外,成都还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到2020年,中心城区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普通公务用车、邮政、环卫等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鼓励和支持出租车、民用汽车更换为新能源车,预计全市新能源车达到10万辆左右,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含 约 车)占比达到90%,公交车、普通公务用车和从事公共服务行业机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达到80%。
实施更严格排放标准
明年起新注册所有轻型汽车拟执行国六A标准
新车也将更“环保”。今年1月1日起,成都新注册登记的所有轻型柴油车执行国五排放标准。而根据《征求意见稿》,2019年1月1日起,新注册登记的所有轻型汽车执行国六A排放标准,鼓励实施更严格的排放标准。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新增柴油车注册登记时,将排气控制 装置和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BD)列入检验项目。全面实施随车清单查验制度,对新登记注册或转入的柴油车严格进行排气后处理装置查验,对实车与随车清单所列排气污染关键控制装置不符合的车辆不得进行检验、不予登记,转入柴油车不符合对应排放阶段的关键污染控 制要求的不得进行检验、不予登记。
此外,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柴 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2020年底前基本淘汰开启式干洗机
针对SO2、NOx、PM10、 PM2.5、VOCs 等大气污染物,成都将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其中在对生活源VOCs 综合整治方面,干洗、餐饮等 VOCs治理将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到2020年底前,基本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城市建成区餐饮企业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全覆盖,推广使用高 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烧烤店完成“炭改电”改造等。
通过持续开展汽修行业、建筑装饰行业、干洗和餐饮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到2020年底前,生活源 VOCs 排放量减少30%, 2022年生活源VOCs 排放量减少40%, 2027年生活源 VOCs 排放量减少 65%。
此外,根据成都市污染特征,在夏季(6—8月)臭氧污染严重时段,成都将重点加强对 VOCs 排放企业的管控,实施涉 VOCs 排放企业错峰生产,针 对石化、化工、汽车涂装、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制定 VOCs 限产限排方案。在每年11月至次年2月 PM2.5 污染严重时段,实行水泥、砖 瓦等企业错峰生产,对电力、玻璃等企业采用降低生产负荷以及排放 浓度等方式降低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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