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上 3月9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督促组织各分局监察大队加强医疗机构的检查工作;长治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 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应急监测信息。
二、新型冠状病毒诊疗定点医院长治市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和长治市人民医院分别对医疗污水站排放口余氯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三、3月9日,各分局对医疗机构加强检查,对医疗废水规范处理进行监管,重点对医疗废物管理台帐、转移联单执行情况、医疗废水处置情况等进行查看,各县区医疗机构均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收集、贮存、转移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台帐,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
四、3月9日,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对全市3家医疗机构、2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出动人次8人次;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截止3月9日,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对辖区内1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431家医疗机构、隔离点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有关企业单位进行了417次监督检查,出动人员约1570人次,不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堆现象,所有的医疗废物均能每两日内转移处置,其中新冠定点医院(和平医院和市人民医院)产生的医废做到日产日清,无堆存。
五、各分局现场检查情况:
黎城县分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黎城县中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中医院医疗废物按要求处置,污水处理总余氯合格,要求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确保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安全,同时加强污水处理杀菌消毒,强化工艺控制和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两家隔离点,截止目前,无隔离人员(病人),未产生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
潞州区分局土壤科和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对仲景医院和潞州区人民医院的肺炎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情况及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各医院要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及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好台帐记录、消毒、余氯检测工作,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台帐登记管理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环境污染,防止疫情扩散,已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全覆盖,两家定点医院(和平医院和市人民医院)产生的医废做到日产日清,其它医疗机构处置频次为两天一次。
平顺县分局张华胜局长带领环境监察大队、大气环境管理等部门,深入各工业企业,指导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在相关企业实地查看除尘设施、密闭大棚、运行皮带和在线扬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对各设施建设、检修和注意事项进行指导后,要求1、各工业企业要加快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检修和运行维护管理,尽快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在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全部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各工业企业尽早恢复生产,2、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疫情防控和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检修工作,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环境保护“三不误”。
上党区分局废水、固废检查组对山西晋煤集团长治仙泉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长治羊头岭南仙泉煤业有限公司存在的四个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其中三个问题整改完成,1个问题移交环境监察大队处理,执法检查组对经坊煤矿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武乡分局辖区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无隔离人员(病人),未产生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
长子县分局辖区内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共收集医疗废物(含普济医院隔离点)45kg,暂存医疗废物45kg,转移处置44kg长子县普济医院隔离点产生医疗废物2kg。
壶关县分局辖区内集中隔离点县中医院无隔离人员(病人),未产生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
潞城区分局辖区内集中隔离点潞城宾馆和集中筛查点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未收治发热病人,未产生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
屯留区分局辖区内集中隔离点曙光医院,截止目前,该院无隔离人员(病人),无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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