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村污水收集工程—龙江村支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江村;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污水管道最大直径为DN300;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的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污水管道最大直径为DN300;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城市排水—排水管道工程—管径<0.8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项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 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②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的规定,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 闽建筑〔2019〕19号、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闽建告字〔2019〕8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⑥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建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执行。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⑦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10日08时30分 00秒至 2020年03 月14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年 03月 20 日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年 03月 2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①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②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英明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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